财政“组合礼包”助力转型攻坚

19.07.2017  23:43
              2017年,河南打响转型发展攻坚战。近日省委、省政府集中出台“1+5”攻坚方案,明确重点任务是化解过剩产能、推进绿色化改造、推进智能化改造、实施技术改造。

        与此同时,省政府转发《河南省支持转型发展攻坚战若干财政政策》(以下简称《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我省围绕制造业、服务业、种养业结构升级重点领域,聚焦制约转型发展的突出瓶颈,综合运用各项财政政策,为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提供坚实财力保障。那么在转型发展攻坚战中,有哪些领域将得到财政支持?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对《财政支持政策》进行了解读。

      中央地方合力支持化解过剩产能

        《河南省化解过剩产能攻坚方案》提出,到2020年,累计关停火电机组400万千瓦以上,低端无效产能市场化退出机制基本建立,煤炭、钢铁、电解铝、水泥等行业产能过剩矛盾有效化解,“僵尸”企业基本实现市场出清。

        围绕这一目标,我省积极争取国家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安置等予以支持。2017年共争取到中央财政安排我省基础奖补资金13.5亿元。

        实行煤炭行业产能退出阶梯性奖励政策。按照关闭进度和关闭矿井数,省财政对关闭退出矿井给予奖励。2017年每关闭一处奖励250万元,2018年每关闭一处奖励200万元。

        此外,2017~2018年,省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资金,对省骨干煤炭企业非煤产业自主创新、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等转型升级项目给予专项补助,支持煤炭企业转型脱困。

        工业转型新老政策给力

        按照河南省关于推进工业绿色化改造、智能化改造和技术改造的三个攻坚方案要求,省财政在工业绿色化、智能化以及技术改造方面给予了强力支持。

        在工业绿色化改造方面,我省首次提出对创建成为绿色示范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

        智能化改造成重点支持对象。省财政对重点企业建设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按其智能化改造项目软硬件投资的8%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百项“机器换人”示范项目,按照整机购置或租赁费给予不高于15%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省财政对技改示范项目的设备、研发投入,按照实际投入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成为转型攻坚财政支持新政。按照规定,创新中心从被列入培育名单年度起,可连续5年获得财政支持。对列入省创新中心培育名单的,在培育期内,省财政以项目建成后补助方式,按照年度内购置研发、中试等试验设备投入资金的3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凡认定为省创新中心的,省财政按照年度内进行技术引进及购置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等费用总和的30%给予补助,年度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晋升为国家级创新中心的,省财政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应用的优惠政策得到进一步完善,今年受惠面扩大到全省范围。此外,省财政对经省级认定的成套设备、单台设备和关键部件,对省内研发和购买使用单位按照销售价格的5%分别给予奖励,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另一项新措施是,在对中国驰名商标奖励基础上,对中国质量奖、国家级质量标杆、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以及在全国同品种前3家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企业以及按期通过评价的企业,省财政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大数据产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受重视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充分发挥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作用,重点支持大数据产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

        按照我省财政资金基金化改革的要求,18亿元的河南省“互联网+”产业发展基金,通过股权投资支持我省“互联网+”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确定的相关领域,以及河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投资参与的有关“互联网+”项目。100亿元的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则重点支持初创期、成长期中小企业。

        按照省政府今年年初确定的电子政务管理要求,统一建立我省电子政务云平台,今后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电子政务信息项目,统一由省政府审批,必须依托省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目前,省财政正与相关部门联合酝酿出台《省级电子政务平台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积极发挥2亿元省级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专项资金作用,加强省级电子政务云平台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另外,为了鼓励银行和金融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省财政安排省级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7亿元,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全年实现中小微企业信贷“三个不低于”目标、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完成总行分配的小微企业信贷计划的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设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的地方给予奖励。

      在《河南省支持转型发展攻坚战若干财政政策》中,奖励“创新”的政策占据很大篇幅。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就《财政支持政策》中读者普遍关心的关于科技创新的问题,给予了具体解释。

        读者问:《财政支持政策》提出,2017~2019年,省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对创新能力强、产业特色突出、科技成果转化显著、社会贡献度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行综合奖补,还重点提出支持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打造创新发展核心载体,加快设立10亿元示范区创新创业发展基金,请问该基金的定位及支持方向是什么?

        答:为充分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作用,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机制,支持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省财政厅、省科技厅(自创办)联合战略合作方将发起设立10亿元示范区创新创业发展基金。

        基金定位以“战略直投”为主要投资方式,重点围绕自创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领域,支持重大军民融合产业化、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重大科研平台、领军人才创业等项目在自创区落地,支持创新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壮大,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读者问:请问出台激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的政策背景是什么?

        答:省委省政府对科技创新十分重视,早在2015年出台的《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若干实施意见》中就明确提出,“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和各类创新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调整创新决策和组织模式,强化普惠性政策支持,促进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解决我省企业研发投入强度低、高新技术企业全国占比不高的现状,我们借鉴外省经验和先进做法,制定出了激励我省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的财政补助政策,引导企业有计划、持续地增加科技研发投入,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促进经济增长,进一步提升我省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数量。

        读者问:请介绍一下《财政支持政策》中激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的内容,该政策与以往支持企业的方式有何区别?

        答:此次出台的激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主要内容是:对建立研发经费投入预算管理制度、先行投入研发资金、拥有一定知识产权且接受研发统计调查的企业,根据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对拥有新型研发机构等省级以上研发平台的企业,根据其年度研发投入等评价情况给予最高400万元奖补支持。同时,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研发平台建设等政府引导的科技活动。

        新政策与以往“评项目”支持企业的方式相比:一是相关部门的职能有转变。按照国家科技经费改革方向,科技部门将从“项目评审管理”的具体事务中抽出身来,转变为重点是加强宏观政策制定设计。二是项目确定方式有变化。通过制定公开合理规范的门槛条件和补助标准,对企业项目的确定由原来项目竞争法评审转为条件审核,资金确定由项目分配转为按标准补助,进一步做到公平公正、简化操作。三是经费分配方式有变化。采用预拨、清算制度,企业汇算清缴后,按程序经市县审核公示,再确定奖补金额并拨付资金。

        读者问:《财政支持政策》如何体现对高水平创新研发平台的支持?

        答:高水平创新研发平台是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集聚创新资源的重要载体,是我省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鼓励和引导高水平创新研发平台建设,一是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重大创新研发平台载体,除按国家规定支持外,省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相比以前增加了100万元,同时鼓励市县政府给予配套奖励。二是对高校、科研院所组建的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根据其承担的横向科研项目经费规模、对外共享服务、研发成效等绩效评价情况,由省财政给予研发经费后补助,并给予持续稳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