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财政支持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 财政奖补“利好”多多
制图\刘志强
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利用闲置楼宇构建众创空间,按其改造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给予补贴;众创空间提供的宽带网络、公共软件服务费用,按照50%给予补贴;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投入的种子基金按不高于20%配套支持;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河南省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团队创办企业给予10万元创业资助……5月21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我省日前出台包括“支持发展众创空间”在内的一系列财政政策措施,力促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财政支持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为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近期,我省将抓紧分配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做好财政部分配我省存量置换债券(343亿元)和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72亿元)额度分配和项目确定工作,新增债券重点投入城镇基础设施、城市基础教育扩容、交通、南水北调地方配套等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其次,加快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项目落地,从省级收回结余结转资金中安排10亿元,充实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母基金资本金,支持有关省辖市、县(市、区)设立子基金,重点投向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土地一级开发和重大招商项目等,争取上半年落地基金项目达到500亿元,全年突破1000亿元。同时,支持省辖市、县(市、区)政府加大土地收储力度,支持加大农村电网建设投资。
为促进创新发展,《措施》提出,大力支持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省财政通过整合现有资金、利用收回结余结转资金安排3亿元,对“互联网+”行动计划重点行业项目予以奖补。推动实施商业模式创新培育工程,调整省级5000万元自主创新资金使用方向,在全省公开选拔推介一批商业模式创新示范项目给予奖励。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基础设施建设,从省级收回结余结转资金中安排4亿元,对纯电动客车根据车长不同按中央补贴标准的50%,每台客车分别给予15万元、20万元和25万元补贴;对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每台给予10万元补贴等。启动我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试点,对列入目录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投保企业,省财政按照综合投保费率3%的费率上限及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给予补贴。
为充分体现财政惠民,《措施》规定,按照新增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就学人数、医疗机构床位数、建成区面积、标准厂房面积、道路和管网长度等因素,尽快分配下达30亿元新型城镇化转移支付和20亿元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补助资金,引导各地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加快拨付中央补助、省级安排的各类保障房建设资金,力争6月底前拨付下达80亿元,鼓励省辖市、县(市、区)购买符合条件的现房作为保障房,支持省辖市、县(市、区)对棚户区改造拆迁户实行货币化安置。同时,探索出台激励农民进城购房的政策措施,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民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
在创新财政资金引导方式上,《措施》强调加快推进财政性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省财政通过整合现有资金、利用收回结余结转资金、吸引社会资本等方式,设立30亿元的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支持引导重点产业集聚区所在地政府设立5~10只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重点支持培育“百千万”亿级优势产业集群。整合设立12亿元的现代农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等。加快推广运用PPP模式,从省级收回结余结转资金中安排10亿元设立PPP开发性基金,推动PPP项目尽快落地。
《措施》还提出落实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政策、实施省级国库现金管理操作、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确保上半年全省财政支出达到50%以上,项目支出完成60%以上。 (记者 芦瑞 郭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