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督导全省统调煤电机组加快推进超低排放改造

28.07.2016  17:36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安排部署,7月18日,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环保厅、省电力公司组织召开全省统调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工作会议,督促协调各发电企业加快改造步伐,确保按计划完成改造任务。

全省统调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进展顺利。 省发展改革委加强统筹协调,积极落实电量奖励、直接交易、电价等政策,省电力公司科学优化调度,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发电企业积极落实资金,加强工程管理,各方共同努力保证了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截至7月18日,86台总规模3959万千瓦统调煤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占改造任务的72%,其中,43台合计规模1558万千瓦热电机组完成改造,占热电机组改造任务的72.3%。省环保厅及时组织验收,加强烟气排放运行监测,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机组烟气排放监测系统运行平稳,按天然气发电机组排放限值平均达标排放率99.4%,改造效果符合预期。

优化煤电机组改造计划确保完成改造任务 。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电力公司和有关发电企业进一步优化了下半年统调煤电机组改造计划,在迎峰度夏期间为确保安全供电,原则上不安排机组进行改造,但要求有关发电企业提前落实资金保障,完成方案设计和设备招标等工作。在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对具备提前改造条件的机组特别是热电机组,及时优化调度方案支持其提前进行改造,确保所有统调热电机组供热期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10月底前在运统调煤电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完善超低排放改造信息周报送制度,根据煤电企业改造进度和存在问题及时进行督导协调并加强考核,对改造进度滞后的立即约谈提醒;对改造进度滞后可能影响供电供热的,提前做好保障供电供热应急预案;对不能按期完成改造并实现超低排放的,坚决实施停产、关闭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