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 郑州居特大阵营
□东方今报首席记者 李凌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原有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进行了调整,明确了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根据常住人口分为五类七档。
为什么要重新划分城市标准?我省18个省辖市归为哪类?今后在制定相关政策时要注意什么?记者采访专家进行了解读。
【划分标准】
城市根据常住人口分五类七档
《通知》明确,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
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
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 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
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
与原有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相比,新标准有四点重要调整:一是城市类型由四类变为五类,增设了超大城市。二是将小城市和大城市分别划分为两档。三是人口规模的上下限普遍提高。小城市人口上限由20万提高到50万,中等城市的上下限分别由50万、20万提高到100万、50万,大城市的上下限分别由100万、50万提高到500万、100万,特大城市下限由100万提高到500万。四是将统计口径界定为城区常住人口。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
【专家解读】
多个特大城市要“降级”
新的划分标准意味着目前全国大多数城市将面临“降级”。
“过去,我国的城市划分主要是参照西方标准,他们就是5级。”省科学院地理研究所所长冯德显介绍,但我国的国情和西方不一样,美国只有2亿多人口,我们至少是它的5倍,“我们在各种城市发展方面,也根据城市类型,有严格控制的,有积极发展的,有鼓励加快发展的。但在实际中,由于特大城市数量太多,他们属于严格控制,不符合中国城市化的发展规律,想控制的城市没有控制住,想发展的中小城市没有发展起来。所以,到2010年,国家又调整了政策,有条件发展特大城市,支持中型城市发展。”
“城区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有140个,按照旧的标准,都是特大城市。这次,我国再次细化了城市标准,城市规模重新上了台阶。”他说,这符合我国现实城市发展规律和人口资源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