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地区成效明显“追加任务”走向纵深 土地制度改革期待统筹推进
记者日前获悉,中部六省国土资源改革第三次联席会议在我省长垣县举行,六省试点地区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认为,三项土地制度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需要多方发力,统筹协调推进试点地区土地制度改革进程。
统一城乡用地市场
去年2月,长垣县被确定为全国农村土地三项制度改革33个试点之一,代表河南省承担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
农村土地三项制度改革,包括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民宅基地制度改革。经过一年多探索,长垣县初步构建起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有效保障了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与金融机构对接,实现农村集体土地的抵押融资,建立起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农地入市后,农村集体组织收益最大。长垣县樊相镇村集体出让的商业用地,较国有土地征收,每亩多获益7万元左右。村组集体所获得的入市收益,原则上全部用于村组公共基础事业支出,若需分配到群众手中,原则上不得超过入市地块所在区域的征地补偿标准,多余部分留归村组集体使用。截至今年10月,长垣县出让9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共计218.63亩,成交总金额2423.1万元,农村集体组织获益2172.8万元,政府收取调节金250.3万元。农地入市手续的简化,也降低了企业用地门槛和成本。
会上,有关负责人认为,三项土地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需要国土资源和其他相关部门同时发力,也需要相关土地制度改革在试点地区同时跟进,统筹协调推动改革。
超标宅基地要收费
在中部六省的试点中,河南长垣和山西泽州试点内容相同,其余推行的都是宅基地制度改革。
“宅基地超标的要每年缴费,超标的情形一般是一户多宅或院子占地超过了标准。”江西省余江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蔡国华说,超标部分每年每平方米要缴费10元左右,主要为了引导农民节约集约用地,坚持一户一宅的原则。
余江县目前已经在116个行政村638个自然村中开展了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宅基地自愿退出、流转、综合利用制度,以及宅基地有偿使用阶梯式收费制度、新增宅基地择位竞价分配制度。开展试点以来,全县共退出宅基地9008宗105万平方米,收回村庄规划内土地667亩,收取有偿使用费432万元。
湖北宜城市前期安排8个试点村,目前已有112户农民自愿退出多占的宅基地258.2亩,收取有偿使用费117万元。
土地征收范围缩小
今年9月,中央决定把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扩大到现有的33个试点地区。此前,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全国只有3个。因此,长垣县在原来进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基础上,还要增加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内容。
依据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精神,要缩小土地征收范围,对征地范围进行严格限制。试点地区担心:相对于工业和商业项目,房地产收益更大,农村集体组织为获取最大收益,势必影响试点地区产业规划;试点地区公益项目在征地中没有明确的强制力,也更难让绝大多数村集体成员达成协议。
“我们把两项制度改革的试点方案进行了修订,目前该方案在征求过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意见后,已经报送省委、省政府主管领导,待批准后报国家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10月20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陈治胜说。
国土资源部调控和监测司司长刘随臣表示,前一段的改革稳步推进,试点地区在“试制度、试规则”上取得了明显成绩,下一步要统筹协调推进追加的改革任务,在“试成效”上下功夫,争取早日取得“可复制、能推广、利修法”的成果。(记者 高长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