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粮食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务工作者民主评议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五好”基层党组织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中共河南省粮食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民主评议党员
民主评议党务工作者民主评议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和“五好”基层党组织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局直各基层党委、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巩固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关于“完善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等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党支部每年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等规定,现就严格做好我局2014年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务工作者、民主评议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五好”基层党组织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议标准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格次与内容
优秀:自觉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党性强,作风正;政治坚定,密切联系群众;精通业务,敬业勤奋,工作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求真务实,清正廉洁;先锋模范作用明显,群众威信高。
合格: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比较自觉,能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党性比较强,作风比较正;政治坚定,能够联系群众;熟悉业务,工作积极,工作能力较强,能够完成工作任务;作风比较扎实,廉洁自律;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比较好,群众威信比较高。
基本合格:有一定的学习意识;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一般;工作能力、工作作风一般;能基本完成工作任务;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能基本发挥党员的作用。
不合格: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经教育仍无转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民主测评时不合格票超过半数。
(二)民主评议党支部的档次与内容
先进:组织健全,班子团结,党支部书记党性强、作风正、威信高;高度重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有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不断巩固发展;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明显,没有不合格党员;党建工作制度健全,坚持民主集中制,按时换届,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到位;党内监督机制完善,组织生活质量高,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到位,党组织和党员没有违纪行为;单位(处、室)风正气正,求真务实,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强,各项工作走在前列。
达标:组织健全,班子比较团结,党支部书记党性比较强、作风比较正、威信比较高;比较重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比较扎实有效,较好地巩固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比较明显,没有不合格党员;党建工作制度比较健全,坚持民主集中制,按时换届,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比较到位;党内监督机制比较完善,组织生活质量比较高,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基本到位,党组织和党员没有违纪行为;单位(处、室)风气比较正、同志间比较团结,能够求真务实,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比较强,能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不达标:组织不健全,班子不团结,党支部书记党性弱、作风软、威信不高;不重视学习;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够扎实有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实不够有效;党员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或发挥作用一般,有不合格党员;党建工作制度不健全,不能够坚持民主集中制,不能按时换届,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松懈;党内监督机制不完善,组织生活质量不高,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不到位,党组织和党员有违纪行为;单位(处、室)风气不正、同志间不团结、作风浮漂,党支部没有凝聚力、战斗力,各项工作一般或很差。民主测评时不达标票超过三分之一。
(三)民主评议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内容
优秀党务工作者应从担任党支部书记以上党内职务、从事1年以上党务工作的同志中推荐。除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外,还要做到:带头学习理论知识,认真贯彻中央《条例》、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切实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广大党员中有较高的威信;带头抓好党务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本部门本单位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在加强党的建设和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中成绩突出;带头服务发展大局,引导广大党员热爱本职、勤奋工作,在服务经济建设、完成中心工作中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所在部门、单位获得过上级的表彰或奖励。
二、评议方法
(一)民主评议党员
1、自我评价。党员按照评议内容,对照党员标准,认真总结一年的思想、工作、作风等情况,自我认定格次。
2、民主评议。召开党小组会或党支部会,根据党员的自我评议和实际表现进行民主评议。评议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非党群众的意见。
3、民主测评。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格次,组织党员和群众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优秀党员的比例不超过党员总数的15%。
4、组织确定。党支部委员会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党员自我评议、党内外评议意见和党员的实际表现,提出对党员民主评议的格次,报机关党委审批。直属单位成立党委的,其所属党支部对党员的评议格次报单位党委审核,报机关党委审批。
(二)民主评议党支部
1、支部自评。各党支部按照评议内容对一年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参照评议内容确定自我认定档次。
2、民主测评。各基层党组织根据评议内容组织各党支部负责人按照先进、达标、不达标三个档次对党支部进行民主测评。
3、组织确定。局机关党委根据民主测评结果以及各党支部的自我总结、自我认定和实际情况,确定各党支部的档次。直属单位成立党委的,其所属党支部的评议格次由单位党委审核,并报局机关党委审批。
(三)民主评议优秀党务工作者
参照民主评议党支部的方法,根据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条件进行民主评选。
(四)民主评议党员、党务工作者、党支部的比例和数量以及2014年度评选表彰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五好”基层党组织的要求
1、局机关处室每个支部民主评议产生1名优秀党员。
2、优秀党务工作者名额为:工贸学院党委产生2名、金地集团党委产生2名、郑州粮科院党委产生1名;服务中心、物流市场从基层党支部党务工作者中各产生1名;机关各处室党支部、军粮中心、服务中心、质检中心、储备粮管理中心、物流市场、恒盛粮业支部党总支通过集中民主评议产生5名。
3、机关各处室支部、军粮中心、服务中心、质检中心、储备粮管理中心、物流市场、恒盛粮业等15个党支部(总支),通过集中民主评议的方式,产生5个先进党支部(总支)。
4、设立基层党委的直属单位先进党支部(总支)的名额为:工贸学院党委产生2个、金地集团党委产生2个、郑州粮科院党委产生1个。
5、局直属单位按照党员总数不超过5%的比例,从民主评议产生的优秀党员中,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推荐出2014年度受表彰的优秀党员,报局机关党委。
6、局机关各处室民主评议产生的优秀党员,以及局机关各直属单位按条件、程序产生的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作为2014年度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五好”基层党组织一并表彰。
三、有关要求
(一)评议工作要与巩固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相结合。把深化整改落实、抓好制度执行等情况作为评议的重要依据,在评议中进一步巩固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二)评议工作要与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要科学
安排,同步进行。评出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由机关党委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表彰。同时,也可在年度考核中向本单位干部人事部门推荐为先进工作者、先进生产者人选。
(三)评议工作要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相结合。把评议工作作为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平台,实事求是地展开评议,严肃认真地抓好奖惩,真正起到教育改造提高党员、干部的作用。对评选出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要表彰激励,发挥引领作用。对不合格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和党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票合计在45%以上或不合格票在30%以上的党员,由党支部书记对其进行告诫谈话。对后进基层党组织,要“亮黄牌”、提要求、定目标,集中整顿,限期改进;对不达标票得票率在20%以上的党支部,由局机关党委书记对党支部书记进行告诫谈话。
2014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务工作者、民主评议党支部工作于2015年1月27日前完成。评议出的优秀共产党员填写《民主评议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填写《民主评议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由局机关党委审定后返各单位存入个人档案,先进党支部填写《先进党组织审批表》由局机关党委审定后返各单位存入单位文书档案。评议结束后,形成《2014年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工作情况报告》,纸质材料(加盖各单位党组织公章)及电子版报局机关党委备存。
中共河南省粮食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