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完善评标专家行为规则,不断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

22.01.2017  18:39

2017年1月10日,省发展改革委出台了《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行为准则(试行)》,进一步加强了对专家评标行为的管理和规范,促使公共资源交易更加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将有力保证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运行。

近年来,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多数专家能遵守职业道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发现个别专家在评标过程中,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不按承诺的时间到达评标现场,请他人代替参加评标工作;不服从评标区的具体管理规定,酒后参加评标工作;不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向外界透露有关评标情况的信息;私下接触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并收受财物和好处;无故拖延评标时间,索取不合理费用,甚至有的敲诈代理公司或投标人等,严重影响到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进行。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省发展改革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和《评标专家资格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研究出台了《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行为准则(试行)》。行为准则共14条,分别从加强专家职业道德、工作态度、专业水平、评标质量等方面加以规范,这必将有力地遏制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专家评标环节不良现象,为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下一步,该委还将研究出台《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考评办法》,进一步健全专家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