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颁发仪式成功举行

28.09.2015  17:08

  9月28日上午,河南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颁发仪式在省工商局注册登记大厅举行。省编办副主任李颖平、省发改委副巡视员刘文生、省国税局总会计师陈宗杰、省地税局局长智勐、省质监局副局长傅新立、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侯学功等领导应邀出席仪式,省工商局局长周春艳、副局长李建国、副局长雷生云、副巡视员岳希忠,以及企业注册处、办公室、信用信息监管处、个私处、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人和有关同志共同参加仪式。仪式由省工商局副局长李建国主持。来自河南日报、河南电视台、河南电台等20余家新闻单位的40多位媒体记者对仪式进行了现场采访报道。

  仪式上,周春艳局长代表7个省直部门向河南中原联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颁发了全省第一张“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与此同时,全省各市、县工商局按照省局统一部署,也于今天上午在当地的工商注册登记大厅举行“一照一码”营业执照颁发仪式,全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统一时间、同步启动、全面实施。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是指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监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后,企业通过“一次申请”、“一份表格”、“一个窗口”、“一套材料”,即可领取一张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极大的节省了企业时间和人力物力,有力推动了工商登记便利化进程。

  根据省工商局等7部门共同下发的《关于全面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通知》(豫工商〔2015〕5号)要求,从9月28日起,对新设立的企业均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老企业在办理变更登记时,需要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同时收缴老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到2017年底,老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仍可继续使用,期间,需要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可以主动申请换发。从2018年1月1日起,统一改为使用“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老版证照不再有效。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一律免收任何费用。个体工商户暂不纳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实行范围。

  周春艳局长在接受采访时介绍,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也是推进简政放权、便利市场准入、鼓励投资创业、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途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能够有效推动政府部门的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进一步优化准入流程、减少重复性审查,建立健全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提高行政效率、节省行政成本,加速实现“宽进严管”的改革目标。

  周春艳局长表示,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由省工商局牵头负责,按照国家层面的统一部署,积极迅速地投入到了向“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过渡工作中。改革得到了省编办、发改委、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各单位积极沟通衔接,共同努力,我省的改革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下一步,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改革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做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勇于担当作为,密切协同配合,确保这一利国利民的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进一步助力市场主体减负,进一步打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