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公安局刑事技术设备(高清同步录音录像审讯设备)、内部监控设备、信息采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30.05.2014  12:42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新乡县公安局的委托,就以下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新乡县公安局刑事技术设备(高清同步录音录像审讯设备)、内部监控设备、信息采集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新县交代[2014]046号

二、采购人:新乡县公安局

三、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刑事技术设备(高清同步录音录像审讯设备):全景高清(200万)摄像机、特写高清(200万)摄像机、高灵敏度拾音器、温湿度显示屏  、高清司法审讯主机、司法审讯监控管理平台、指挥客户端(含执法端)、便携式高清审讯系统等设备;

二标段内部监控设备:网络高清红外机、网络高清高速智能球机、网络硬盘录像机等设备;

三标段信息采集设备:一体化采集工作站、指掌纹采集仪、DNA条码采集、人脸数字化采集系统、数码电子笔记采集系统、手机信息采集仪等设备;

上述各标段采购内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需求、货物清单及有关要求”。

四、各标段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能力,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五、购买招标文件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报标段)、项目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4年5月30日—— 2014年6月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00,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报名受理室并获取相关文件(新乡县京华宾馆对面小冀汽车站院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注:供应商到报名地点通过报名后,可在报名人员处获取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6月6日上午09:00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6月18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新乡县京华宾馆对面小冀汽车站院内)

十、招标人:新乡县公安局

项目负责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3-5085049

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977434    18137652216

十一、监督部门:

新乡县财政局0373-5589099          新乡县监察局0373-5085770

新乡县审计局0373-3053023          新乡县检察院0373-5125231

十二、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与本项目有关事宜,请关注上述网站!

新乡县公安局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