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银行董事长高志民涉嫌贪污受贿被调查

10.06.2014  07:48

昨日,大河报记者从纪检部门获悉,许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高志民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现年55岁的高志民,2001年任许昌市城市信用社主任。2007年,许昌市城市信用社改制为许昌市商业银行。2009年,许昌市商业银行更名为许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志民任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3年以来,有网民在网上列举5项“罪状”,举报高志民涉嫌贪污受贿情况,包括利用空壳公司侵吞钱财、设立小金库、利用安排工作收受他人贿赂等。

许昌银行一位负责人接受大河报记者采访时称,许昌市纪委已向该行通报了高志民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的情况。目前,该银行业务开展正常。

此外,省纪委昨天还通报了信阳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信阳市浉河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畜牧局窗口工作人员林作坤,上班时间玩游戏,发改委窗口工作人员宋建功,工作时间听音乐。目前已责令林作坤、宋建功写出深刻检查,对宋建功诫勉谈话,取消林作坤当年评先资格,一年内不得晋升职称。

信阳市纪委近日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其中2起与公车私用有关:信阳市农业局工作人员梅军驾驶豫SAD696号公车到信阳高中新校区接孩子,公车私用,信阳市纪委已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追缴燃油费和车辆损耗费;信阳市通信传输局新县分局局长刘强清明节期间驾驶豫SFA513号公车回乡办私事,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追缴燃油费和车辆损耗费,并扣除两个月绩效工资。

此外,信阳市息县政协委员张立春因设宴席6桌和购买高档白酒并以“息县政协”名义开具52497元发票被查。经查,发票未在息县政协入账报销,张立春已按程序被撤销息县政协委员资格。

责任编辑:孔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