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摄像器材”项目询价通知书

19.05.2014  13:42

受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的委托,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就“摄像器材”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投标条件及其它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预算上限:54214元,超出者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必须明确投标产品厂家、品牌、型号详细参数,否则为无效投标。

二、 项目需求

1、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参考品牌型号及相关参数

单位

数量

1

摄像机

参考品牌型号:索尼Z100

产品类型:无线摄像机,闪存摄像,

存储介质:双存储卡槽

动态影像:4096×2160,50fps或60fps

无线性能:WiFi(遥控)

1

2

存储卡

类型:XQD、P2卡(64G)

或CF(128GB)

最高读写速度:180MB/S

2

3

SD卡

容量64G

最高读写速度:280MB/S

最高持续速度:280MB/S

2

4

读卡器

类别:读卡器

接口:USB3.0

1

5

电池

须与摄像机同一品牌原装电池,

容量为6600毫安以上

3

6

采访话筒

须与摄像机同一品牌话筒

采用5号电池

类型:电容

指向性:单指向(心型或超心型)

1

7

摄像机铝箱

箱内使用专业海绵防震,配锁

1

摄像机相关技术参数等于或高于索尼Z100的产品功能

三、 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报价表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及主要参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

交货期

1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元

备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行政公章;

3、报价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4、售后服务承诺;

四、投标须知

1、开标时间:2014年5月22日15:30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开标地点: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开标二室。

3、投标人须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并在开标签到表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否则视为放弃投标的权利。   

五、联系人:李女士      李先生                电话及传真:0374-2962665

 

 

 

 

  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