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国土资源局在全国土地二级市场试点中期评估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
12月7日,全国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简称“土地二级市场试点”)中期评估座谈会在天津召开,国土资源部利用司、信息中心、登记中心等有关领导,北京、天津、河南等12个省(区、市)省级主管部门土地利用处长,以及34个试点市(县、区)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上,许昌市局作为8个先进地区之一作了典型发言,其经验做法受到与会代表、部试点办的充分肯定。
今年以来,许昌市试点工作从建立省国土资源厅主抓、市政府主建的工作责任机制入手,按照“边试点、边研究、边总结、边提炼”的工作思路,着力从政策层面、操作层面全面开展探索实践,现已初步建成了具有许昌特色的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机构、信息系统、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四个范本”。
许昌范本之一,组建了公益性质、市场化运行的交易机构。许昌市编委批复同意设立许昌市土地二级市场交易中心,隶属于市国土资源局管理,事业性质财政全额拨款。交易中心内设综合科、审核备案科、交易服务科和法规事务科四个科室。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邻开设综合预审、平行受理、签约服务共3个服务窗口;后台业务实行集中办理、联合会审。
许昌范本之二,研发了全市统一的土地二级市场信息系统。线上交易平台采用“互联网+政务”模式,包括供需平台、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监测监管平台、数据共享平台五大板块,实现交易闭环管理。线下交易平台与不动产、税务、银行等部门和单位对接,一个窗口办公,实现申请、受理、审核备案到交易确认流程化管理,以及线上申请、线下同步的服务与监管。
许昌范本之三,制定了一套保障规范化运行的管理制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选择性地组织课题攻关,研究制定了交易监管、部门衔接、管理制度等18个规范性文件,以市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下发试行。
许昌范本之四,建立了一、二级市场联动的运行机制。按照“用新机制激活潜在市场、用新思维创新发展市场、用新举措堵塞市场漏洞、用新办法解决遗留问题”的实施路径,以一级市场的规范管理,培育和带动二级市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