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四项重点工作推进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
近日,许昌市政府印发了《河南省气象局许昌市人民政府共同推进许昌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试点市建设第一次合作联席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纪要》强调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合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合作共建工作,为实现许昌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率先崛起、富民兴许”做出新的贡献。
根据《纪要》,今后双方将继续加强合作共建,重点推进以四个方面的工作,共同推进许昌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试点市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许昌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和“一流台站”建设。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备忘录》要求,加大支持力度,优化施工环境,落实配套资金。省气象局针对项目建设内容,重点在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予以支持。
二是强化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升防灾减灾能力。认真贯彻执行《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通知》,核定与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编制,并健全机构,保证工作经费。省气象局在政策、资金、现代化业务装备、业务科技等方面给予许昌倾斜与支持。
三是加快高标准粮田气象保障工程建设,提高气象为农服务水平。双方将以许昌高标准粮田万亩方为重点,同意在去年气象保障工程全省试点建设的基础上,2014年继续按试点模式建设高标准粮田万亩方气象保障工程,努力提高全市现代农业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加快推进气象保障工程建设,不断提高现代农业气象科技内涵。
四是推进应急气象服务系统和城市气象防灾减灾系统工程建设。双方共同投资建设许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平台)和县级发布终端,并在许昌市辖区中心地带、人口密集的商业中心、各大型体育场馆、工业园区、许昌主要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建设城市气象监测系统;建设雷电监测站网和闪电资料处理系统;建设城市精细化预报、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系统;加强城区精细化预报和暴雨洪涝预警系统建设,不断提升城市防灾减灾应急处置服务能力。(张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