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县公安局业务信息化系统工程三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许昌县公安局业务信息化系统工程三次招标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许县招政采公字〔 2014 〕 43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许昌县公安局业务信息化系统工程三次招标 ,招标人为 许昌县公安局 ,招标人地址位于 许昌县新许路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资 ,预算资金: 1647640.99 元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公司为 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许昌县境内。
将官池、张潘镇派出所办案场所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工程;
看守所办案场所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工程;
新区派出所办案场所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工程;
许昌县公安局及各乡镇派出所走廊安装办案场所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工程;
许昌县公安局车载监控及动态取证系统(共10台);
许昌县公安局高清治安监控系统—高清球机安装;
许昌县公安局苏桥乡武庄村监控系统;
许昌县公安局五女店派出所监控室系统安装;
许昌县公安局视频督查—户籍室摄像机及设备管线等安装。
2.2本工程目标工期为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一级资质,同时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建造师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4.1报名时间: 2015年1月20日至 2015 年1月26日,每日9:00 时至16:0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许昌县新元大道兴业大厦4楼4092室。
4.3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
(1)投标报名表(3份)(下载地址:许昌县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网http://www.xcxztb.com)。
(2)授权委托书(2份)(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公章,下载地址:许昌县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网http://www.xcxztb.com)。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建造师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全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其加盖公章的A4复印件2套。
4.4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2015年1月27日至2015年2月2日,凡符合报名条件者,请派代表于每日9:00时至16:00时到许昌新元大道兴业大厦3楼3084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价格:500元/份,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5年3月10日9:30,许昌县新元大道兴业大厦4169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许昌县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网 www.xcxztb.com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许昌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许昌县新区魏庄街 地址: 许昌市魏文路与天瑞街交叉口东泰大厦五楼
联系人: 韩先生 联 系 人: 员女士
电 话: 18637463616 电 话: 13782275539
监督电话:0374-5113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