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以权谋色”掩盖住“以色谋权”
近日曹鉴燎腐败窝案一名行贿人在深圳市中院开庭受审,曝光曹案贪腐细节。据悉其情妇7年由科级升副厅级,其快速升迁的幕后操作者就是曹鉴燎本人。(6月10日 南方都市报)
梳理近年落马高官,纪委通报表述中总离不开一句 “玩弄多名女性”,“包养多名情妇”,“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通奸”等用语。而此种惯性思维之下,人们会认为原广州市副市长曹鉴燎是在“以权谋色”,却没有仔细想想其情妇是否在“以色谋权”,如果能把这两者的关系捋顺,想必对反腐将大有裨益。
在如今官场,男领导仍然占有主导地位,女干部要想在官场上有一席之地,往往需要男领导的推波助澜。而且,由于制度欠缺,导致始终有一些腐败官员乐于敢于“以权谋色”。在这种情况下,迫于无奈,女人要想升官,只得靠出卖色相换取所需,从而渐渐地,官场流行一种“潜规则”,即“以权谋色,以色谋取”。
近年来,被媒体爆出的女干部“以色谋取”案件不在少数。如原安徽省卫生厅副厅长尚军只是一名初中毕业生,攀附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昭耀、王怀忠阜阳地委书记后,升任了阜阳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季建业被双规后,多名情妇被曝光。其中一名市办公室女打字员被提拔为发改委副主任,另一招待所服务员也被提拔至瘦西湖景区管委会任职,这样的案件比比皆是。试想一下如果社会制度、干部选拔制度能真正让男女平等,不以容貌论英雄,真正堵住“一把手”在干部选拔任命上说一不二的漏洞源头,又怎生各种以色谋权、以权谋色的沃土呢?
因此,不管是“以权谋色”,还是“以色谋权”,其病根都在一个“权”字上。严查“权色交易”的关键必须着眼于“权”,而非着力在“色”。如果权力不受限制,不受监督、没有制衡,权力自身的诱惑力以及部分干部对权力的渴望就会变得“供需两旺”、一拍即合,最终各取所需,造成“权色”的肮脏交易。
从这个意义上说,与权力相关的贪腐,与涉贪者的性别没有本质联系,只是形式上存在某些共性。所以,治色也好,治贪也罢,最重要的还是得把权力关进笼子。只有将权力运行置于阳光下,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中,权与色才会失去媾和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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