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通许县残联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08.08.2016  16:38

图为残联理事长胡艳丽带领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图为残联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根据开封市通许县纪检委、组织部等相关文件要求,2016年7月25日上午,通许县残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办公室,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理事长胡艳丽带领大家逐条逐句学习,并详细阐述了《问责条例》的目的和依据、指导思想、问责原则、问责主体和对象、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执行等。

      理事长胡艳丽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刻领会党中央的意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把学习《问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党员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准确把握《问责条例》的主要内容,理解《问责条例》精神,明确《问责条例》为党员领导干部划出的底线,并以此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言行。

      全面领会《问责条例》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问责条例》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存在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问责条例》明确规定了应当予以问责的五种情形,外加一条兜底条款,对问责方式、问责的运用和程序作出规定,并特别强调了终身问责。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