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警察丢枪悬赏5万找寻未果 警方逐户排查(一)
资料图:2014年5月,四川合江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许江带女下属开房弄丢配枪。5月26日,合江县决定给予许江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处分。上图为当事人住的宾馆。(图文无关)
原标题:广西南宁一警察丢枪5万元寻枪未果
中青在线1月15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谢洋)记者经多方核实了解到,1月6日晚,广西南宁市邕宁区中和乡派出所民警黄某在中和乡兴和街一带遗失一把公务手枪,至今仍未找到。
14日下午,记者在事发地中和乡街道未见寻枪告示。据当地村民介绍,公安人员已开始逐家逐户排查。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和乡派出所工作人员介绍,丢枪时间约为1月6日晚9点多。事发后,警方在当地寻找,并对店铺、学校以及住户展开询问,希望获得线索,并承诺对“提供线索或交回枪支子弹者,予以5万元奖励”。
事发后当地学校也展开了安全教育工作,校方叮嘱外出学生避免前往复杂场所,并要远离可疑人员。
近年来,广西发生了多起警察丢枪案:2010年,广西荔浦县一派出所所长醉卧街头,丢失配枪;2014年3月23日,广西钦州市浦北县公安局一民警丢失一支警用“六四” 式手枪,当地发布通告悬赏10万元寻枪未果。
延伸阅读:
盘点近年警察丢枪事件
2014年河南商报报道:5月,网曝四川合江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许江带女下属开房弄丢配枪。5月26日,合江县决定给予许江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处分。
5月23日,天涯社区等论坛网帖反映合江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许江带女下属开房丢配枪,并披露其与该县一大型汽修企业存在不正当关系。当日,合江县纪委、县监察局对许江违反枪支使用管理规定等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四川省公安厅对此也高度重视,要求彻查,并派出了工作组指导处理。
经调查认定,许江严重违反了《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5月26日,经合江县监察局研究,报合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撤销合江县公安局原给予许江行政记过处分的决定,给予许江开除公职处分。经合江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许江开除党籍处分。
近期,警察丢枪事件屡次发生,仅3月份,被公开报道的警察丢枪事件就有两起。其中,四川岳池县公安局顾县派出所副所长周震川丢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广西浦北一警察丢失“六四”式手枪一支,事发后被关禁闭。
记者梳理自2000年以来媒体对警察丢枪事件的公开报道发现,丢枪的原因五花八门,让人大跌眼镜,有到发廊按摩遗忘的、有醉卧街头被盗的,还有被朋友借走丢失的等。寻枪的结果则是,大部分被找回,也有部分仍未被发现,更有甚者丢失的枪引发了血案。
对于丢枪警察处理的结果,记者统计后发现,丢枪被找回,一般会被从轻处理,最重者被“双开”;丢枪找不回的,一般会被控玩忽职守罪入刑。
四川岳池一派出所副所长丢枪
寻枪结果:找回
处理情况: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4年3月21日傍晚,四川岳池县公安局顾县派出所副所长周震川在岳池县城进行私人活动,违反公安人员持枪管理规定,随身携带公务用枪,回家后,发现手枪丢失。丢枪事件后,岳池县公安机关悬赏3万元寻找丢失枪支。3月29日,岳池县公安局通报成功追回丢失枪支,15岁的黄某、13岁的吴某被抓获归案。4月25日,周震川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广西浦北一警察丢枪
寻枪结果:未果
处理情况:被关禁闭并接受调查
2014年3月23日下午,广西钦州市浦北县公安局一民警丢失一支警用“六四”式手枪,钦州市公安局组织专案组查找,但始终未获得有价值线索。3月29日晚,浦北县公安局向社会发布悬赏寻枪通告。通告称,知情者可向公安机关报告,拾遗者请就近向公安机关上缴,对上缴或提供线索找到枪支经检验属实的,奖励人民币10万元。对有违法犯罪行为,但能主动上缴枪支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丢枪民警事发后被关禁闭并接受调查。
广西一派出所所长醉倒街头丢枪
寻枪结果:未果
处理情况: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0年2月8日晚,广西荔浦县公安局新坪派出所所长周某,在随身携带配发的“七七”式手枪(枪内有枪弹6发)的情况下,连赶三场饭局并饮酒至醉倒街头。
次日凌晨5时许,周某醒后发现配枪以及小提包、手机甚至身穿的外裤丢失。
2月9日上午11时许,他才将丢失枪支事件向上级报告。3月19日,周某到荔浦县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被盗枪支未找到。
2010年7月2日,荔浦县人民法院对周某丢失枪支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周某构成玩忽职守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四川眉山一民警酒后丢枪
寻枪结果:找回
处理情况:未见有公开报道
2005年4月10日凌晨2时许,四川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眉山派出所值班民警黄跃龙出警后把车停在街口,将配发手枪放在警车里,找到同事万某喝酒。当黄跃龙返回时,发现放在车内的手枪连同7发子弹不翼而飞。
5月1日,当地警方悬赏人民币5万元寻枪。6月5日下午,枪被找到,是学生陈某偷走了手枪。
兰州一派出所副所长丢枪引发血案
寻枪结果:6年后出现在血案现场
处理情况:丢枪后被免职、行政记大过
2003年9月8日,《兰州晨报》报道说,“8·17长青血案”中凶手杜尧峰自杀后,现场遗留了一支手枪,而这支手枪正是武都县公安局民警张兰军1997年9月在其办公室丢失的,张兰军和杜尧峰系朋友关系。丢枪事件发生后,武都县公安局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