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区四措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29.02.2016  13:37

为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解放区采取措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与社会经济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一责任传导机制,将责任压力传导到各企业。解放区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排查风险隐患、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为目的,采取铁腕整治企业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自觉开展自查自改,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确保生产安全。

二责任分解机制,使责任共负,有效形成合力。解放区安委会与各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强化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各街道、区直部门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体,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夯实了工作基础,使责任落实更加具体,部门共同负责,有效形成合力。

三责任落实机制,积极开展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解放区成立了集中行动办公室,通过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随机检查、定向检查等措施,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在各自行业领域、辖区范围内开展了拉网式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按照集中行动的要求,对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该取缔的及时予以取缔,该“诊疗”的及时予以“诊疗”,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推进。

  四责任考核机制,实现以考评落实责任。解放区安委会通过制定考核细则、采取民主测评、查阅文件资料等多种方式,重点围绕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执法监督、作风建设对各街道进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建立“一票否决”制,以考评促落实,并建立安委会办公室通报制度,对于落实不力的部门进行全区通报。(焦作市解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韩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