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拟规定:坐地铁逃票纳入个人信用系统
□记者刘瑞朝
本报讯 市民携带“萌宠”乘坐地铁,或将面临被拒载的尴尬局面;乘客逃票三次以上,逃票信息就要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在车厢里抽烟、进食、拍电影,也将会被拒绝。昨日,郑州市政府对外公布《郑州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规定】携带猫、狗上车,车上吸烟吐痰且不听劝告者或被罚款
《条例》规定,乘客应持有效车票或者有效证件乘车。越站乘车的,除按照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补收票款外,还可以加收出闸站线网最高票价五倍票款。
乘客有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证件乘车和其他逃票行为三次以上的,逃票信息可以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因故障或者突发事件轨道交通不能正常运行,乘客有权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车票要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按照购票金额退还票款,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及时兑付。
想带“萌宠”进站,恐怕将不被允许。除了易燃易爆、枪械弹药和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外,畜禽和猫、狗等宠物或其他可能妨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动物均不得被带入地铁,除了有识别标志的服务犬。执意不听劝导,地铁工作人员可拒绝其乘车;对于已乘车的,将责令其下车,并可处以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在车站或者列车车厢内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及乱扔果皮、纸屑、包装物等行为,将不被允许。对于在列车车厢内进食,擅自在轨道交通设施内从事拍摄电影、电视剧及广告宣传片活动,在车站或者列车车厢内滑滑板(轮滑)、骑独轮车等行为,都将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营运】客流猛增、恶劣天气、自然灾害下可限流、限运或暂停运营
如果遇到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安全事故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等严重影响轨道交通安全,且无法采取措施保证安全运营时,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及时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可暂停线路运营或者部分路段运营。暂停运营,应及时向社会公告。
节假日、大型群众活动期间,客流量猛然上升时,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根据预案及时增加运力,疏导乘客。
客流量增长量可能严重影响运营秩序或者危及运营安全时,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按照规定采取限制客流、暂停线路运营或者部分路段运营的临时措施,确保运营安全。暂停线路运营或者部分路段运营,应立即报告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并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
如果突发人身伤亡事故怎么办?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先抢救伤者,排除障碍,维持现场秩序,尽快恢复建设或运营,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出警,对现场进行勘查、取证、检验,依法处理。
(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