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要求加强汛期排查确保校舍安全
近期,我省进入暴雨、雷电、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高发期,校舍安全直接受到影响。为此,省教育厅近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汛期安全排查工作,确保校舍安全。
通知指出,要高度重视汛期学校校舍安全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学校校舍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始终把师生安全放在首位。要进一步加强与气象、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及时掌握灾情预测预报,特别要注意防范洪水、冰雹、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通知指出,要积极开展校舍安全排查工作,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一要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排查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尤其是农村山区中小学校,要做好校址可能受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基础沉陷等自然灾害隐患的排查监测工作。重点加强对危及学校安全的易滑坡的山体、挡土墙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强化校园抵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能力。二要做好校舍安全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农村中小学校,特别是村小的校舍、厕所和校园围墙,以及校舍使用年限已到期或即将到期的校舍等。对排查出有重大险情的校舍,要及时进行鉴定。对被鉴定为B、C级危房的校舍,要及时维修加固;对被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封存停用,限期拆除。2014年全省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优先安排解决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三要做好学校在建项目排查。加强防汛施工管理,特别是对水电线路、配电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对因排除校舍安全隐患工作所引起的学校师生学习、生活不便的问题,各地要在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做出妥善安排。
通知强调,要建立汛期校舍安全预警,强化处置措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各项汛期预警体系和预案,落实人员和物资保障,加强防汛安全演练。在险情发生时,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要各司其责,责任到人,有序组织学生安全撤离。各校要有专人负责校舍安全工作,切实落实学校安全值班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各地校舍排查情况和采取的各种应急措施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地方政府要及时列入规划组织维修改造。学校有危房而不报告的,责任在学校校长和中心校校长;学校报告而没有及时得到维修改造的,责任在县级人民政府;造成校舍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严肃查处,并追究领导责任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厅新闻办 李见新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