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对得起“文化”这个词!
十八大后,文化领域从顶层设计、制度安排到政策扶植多方面利好叠加。经济进入新常态,整体转轨和提升过程中,一些产业领域出现低位徘徊甚至萎靡,但是文化产业领域却保持着强劲的两位数增长。公共文化建设、群众文化活动、艺术创作、对外交流等文化事业领域同样高歌行进。这不能不令人振奋。正因为这样,我们在推动文化工作,从事文化创造的过程中,应该像经济领域更加注重增长的内涵,增长的优化,增长的创新一样,需要多问一问,我们所做的事情究竟有多少的文化含量,多高的文化品质,多大程度的文化创新。
这样看来,我们理解文化就应该有一个标准,否则,我们如何才能理直气壮地说,这个真有文化,那个实在没文化,这个含金量高,那个没什么含金量?那么,究竟什么是文化?数百年来,历史学家、哲学家、人类学家、艺术家从不同角度下过数以百计的定义,至今依然悬讼未决。人们理解文化一般会有两种取向,一是泛化,就是把文化看做是人类所创作的所有的物质和精神形态。《法国大百科全书》这样表述:“文化是一个社会群体所特有的文明现象的总和。”梁漱溟在《中国文化要义》中也说:“文化,就是吾人生活所依靠之一切。”另外一种是窄化,就是主要从制度规范或价值观念出发去理解。英国人类学家爱德华·泰勒在《原始文化》一书中表述到:“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惯等凡是作为社会的成员而获得的一切能力、习性的复合整体,总称为文化。”梁启超认为文化就是“人类心能所开释出来之有价值之共业”。
无论泛化还是窄化在实践中都存在问题。强调泛化,会使人们觉得只要做点事情,就会有文化,舞蹈歌唱是文化,沿街乞讨是不是文化呢?强调窄化,会使人们觉得文化高深莫测,仿佛不懂得几个哲学概念,不读几本《易经》、《诗经》,就无关文化。其实,对文化的理解只要追问下去,泛和窄是可以找到统一的。这种统一的基础就是所有的文化活动最终都是人作为主体创造的,所有文化创造的成果最终都服务于人。王元化先生在上世纪80年代就从物质形态、制度设计和理念三个层面来理解文化。庞朴先生也主张从物质、制度和心理三个层面去把握文化。综合他们的理解我们可以贯通物质和精神层面,得出文化存在的一个整体结构。文化的物质外显层是宫殿、道路、器皿、工具、服饰等;文化的规则、制度层是法律、习惯、工艺等。这两个层面都具有物质性,但是前者的内容主要是物质功用,后者的内容主要是精神建构。再深入一个层次,就是纯粹思想、理念、审美等精神价值层次,我们所倡导的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这个层次。
价值并不神秘,价值可以凝结在具有物质性的制度和规则层面引导人的言行,也可以表达在物质形态的层面服务于人的现实功用,但其在本质上还是指一种人所创造的东西对人的有用性。这种有用性无论是作用于身体的健康,还是精神的愉悦都是可以判断和估量的。既然如此,判断一件事情是不是文化,就要从价值观的层面加以分别。违背我们主张的价值观的就没有文化或者不是我们追求的文化。价值含量很少的,就是低劣的文化。低劣文化的泛滥就是人们所诟病的“浮躁”。我们在文化上的一切作为都应该尽可能符合我们的价值目标,都应该更多地创造服务于我们身心健康的物质样态、规则方法和思想体系。惟其如此,我们才可以在物质和精神的统一中,继往开来,沉淀积累,更新提升,不断地提高我们生产和生活的境界,走向更高一级的文明!惟其如此,我们才当得起“文化”这个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