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西峡民众集体拦火车 因买房被骗维权百次未果(图)
河南西峡民众拦停火车。
因与开发商发生购房纠纷,河南西峡上百业主采取极端手段维权,6人被刑拘,22人被治安处罚
昨天上午,南昌开往西安方向的K791次列车经过河南境内西峡站时被拦停20分钟。参与拦火车的多名当事者告诉华商报记者,当地一开发商“一房多卖,挖坑敛财”,导致上千人被骗,他们多次找县政府未获满意答复,只好做出极端之举。
昨晚,西峡县委宣传部答复华商报记者,当地公安机关已对拦车事件调查处理,刑事拘留6人,治安处罚22人;针对业主与开发商的纠纷,该县已成立协调处置领导小组。
>>南阳车务段
开往西安的K791次列车停车20分钟
昨天下午3时许,网友“南阳同城会”爆料称,当天上午10时30分,“西峡维权人士拦停宁西铁路一辆火车!同时西峡县政府也被堵死。”其所附多张照片显示,数十人聚集在一段铁轨上,前方几米处是一列火车,距离火车最近的几人高举一白色条幅,上面写着“去(难以辨认)除诈骗犯任国贤幕后保护伞”。“南阳同城会”称,“知情人士透露:房地产开发商任国贤,以建房为由诈骗西峡两千余户五亿余元,县政府不作为,无奈只好拦火车了!”
随后,郑州铁路局南阳车务段官方微博“南阳车务段”回复网友评论时证实确有此事,并透露“造成K791次列车停车20分钟。”
对此,郑州铁路局南阳车务段宣传中心主任“南阳正步穿越青春”表示:“表达诉求可以理解,拦停火车非常欠妥,置自身安危于不顾妨害公共交通安全,火车何罪之有?这事与铁路毛关系?冲动是魔鬼啊!”不少网友也表达类似看法,“沂蒙海龙”说:“维权不能违法!被诈骗不是拦截火车的理由!带头者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也有网友对拦火车者表示同情,“兰博等基尼”认为:“或许只有这样,才能被关注,(问题)要是能解决谁会拿自己生命开玩笑。”
华商报记者查证发现,K791次是由江西南昌开往西安方向的快速旅客列车,列车时刻表显示,其应于晚9时42分出发,次日下午4时8分到达西安。
>>拦火车者
多次去县政府维权未果
昨晚,参与拦火车的西峡县居民X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拦火车是因与当地房地产开发商发生纠纷,迟迟得不到解决而做出的无奈之举。当天早上,数百名业主前往西峡县政府,希望有关领导出面给个说法,但直到10时仍未得到答复,人群中有人提议去西峡火车站,获得100多人响应。“我们希望能引起政府的重视,上铁轨的有50人左右,有的站着,有的坐着,就在西峡站往陕西去的发车口。”
X先生说,业主们刚踏上铁轨没多久,就有南阳车务段工作人员上前劝阻,但人群不为所动。10时30分,一辆列车在离人群不远的地方停下,由于现场比较混乱,X先生也不清楚列车是到站正常停车,还是被人群逼停。随后,警察和协警赶到现场,人群与警方发生推搡,警方将约30名拒不离开铁轨的业主带走。“火车停了十几分钟吧。”
另一位不愿具名的当事人向华商报记者表示,他2012年一次性支付20多万购买中石公司的房子,约定2014年交房,但目前仍是“一个大坑”,“要房是个坑,退房不给钱,你说我们怎么办?在西峡这个穷山区挣20多万真的要辛苦一辈子。去政府维权上百次,政府就没出面解决,反而屡次抓业主,有几个业主还遭暴打住院,有人去北京上访也被拦截后关起来,没办法只有去火车站。(参与拦火车的)有的人就是不想活啦,眼看血汗钱就要打水漂。”
X先生说,中石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当地的多个楼盘都是同样的情况,有的甚至连“坑”都没挖,上千名业主利益受损。去年4月,就有300多名业主一起找开发商退款被推托,后在县政府协调下,开发商任国贤答应退款,并与业主签订合同,承诺2014年6月14日起,每半月支付25%的欠款本息(利息5厘),两个月内结清。但7月中旬就不再退款,也找不到任国贤。县政府承诺收回任国贤的另一地块,对外出售偿还业主,每月付给业主欠款的5%,但业主并不满意。“最近几个月我们每周一都去县政府想要个说法,但都没什么结果,上个月有业主去堵过国道,也去过西峡火车站,那时没有火车。”X先生说。
>>西峡县委宣传部
县法院已查封中石公司资产
昨晚9时30分,西峡县委宣传部发邮件给华商报记者,对此事作出说明。
邮件称,2月2日上午10点34分在宁西铁路西峡站发生28名群众阻拦K791次列车通行事件。闻讯后,西峡县政府采取积极措施,迅速撤离群众使列车恢复通行。
据核实:阻拦列车通行的群众是因与中石公司购房纠纷而起。该公司因违规建房,违规吸纳群众资金不能及时提供住房引起购房户不满,部分购房户情绪激动,发生了阻拦列车行为。公安机关对拦车事件已调查处理,刑事拘留6人,治安处罚22人。
目前,西峡县法院正对中石公司有效资产实施查封;公安机关正对该公司违规问题深入调查;西峡县成立了协调处置领导小组,并表示,任何诉求必须依法依规,后续处置工作正抓紧进行中。
>>相关法规
非法拦截火车或被拘5至10天
华商报记者查阅公开资料发现,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是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我国多项法律法规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铁路法》第六条规定“公民有爱护铁路设施的义务。禁止任何人破坏铁路设施,扰乱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第五十一条规定:“禁止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对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的,铁路职工有权制止。”《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也明确规定,禁止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禁止实施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禁止擅自进入铁路线路封闭区域或者在未设置行人通道的铁路桥梁、隧道通行等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如有违反的,依据第九十五条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另外,《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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