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被表彰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

13.05.2014  12:59
近日,全国普法办印发了《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普法办〔2014〕4号),对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先进县(市、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进行了通报表扬。省民政厅被表彰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这是我厅继荣获中宣部、司法部命名为1996—2000年、2001—2006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省委、省政府表彰为2006—2010年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 民政部表彰为2006-2010年全国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后,连续第5次获得省部级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