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推行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制度 履行最终签批权
□记者 朱琨 实习生 陈晓
本报讯 “政务超市”以后有“单项导购员”了!昨日,记者了解到,郑州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建立健全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审批职能部门确定一名领导班子成员作为部门行政审批首席代表,给予充分授权,进驻郑州市行政审批大厅,履行本部门行政审批最终签批权,市民、企业办事不仅有专人负责,还大大缩减时间和程序。
首席代表的“直达”能力体现在充分授权上。通知显示,市级审批职能部门的所有审批事项,均由首席代表行使最终签批权。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最终签批的,由主要负责人明确授权首席代表签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部门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的,由首席代表根据集体研究决定意见签批;涉及转报上级机关审批的事项,由首席代表签批转报。
为了专注给市民、企业做审批“导购”,通知规定,首席代表同时担任部门行政审批窗口负责人,原则上不再分管部门其他方面的工作。他们将统一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日常管理和业务审批;现场审批或者授权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即办件,签批承诺件、联办件、上报件;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审批“日清”机制,做到每天“盘点”。
记者从郑州市政府了解到,目前各审批职能部门的首席代表已经任命完毕,以主抓业务、熟悉审批的主要负责人为主。比如,郑州市园林局总工程师冯屹东、郑州市文物局副局长闫凤岗均为本部门行政审批首席代表。
首席代表大权在握,如何监督?通知规定,首席代表任职期限一般为2年,任职期满或任职期内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确需调整的,应将拟任人选提前报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备案,审核同意后重新委任。有违规审批、越权审批以及失职、渎职或不作为等行为的,相关部门要严格依法追究责任;对不能按基本要求履行职责,或在工作中严重违反有关规定不能胜任工作的,审批职能部门应当及时调换人选。
根据通知,首席代表原则要进驻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负责窗口日常管理,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中采用挂牌方式设立行政审批办公室的部门,首席代表可以分管部门行政审批以外的其他工作,不进驻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但签批行政审批业务,应当在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