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将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

29.04.2016  10:06

    人民网北京4月28日电(记者 杨迪)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通知指出,自2016年5月1日起,将现行对小微企业免征的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       这份《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指出,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国发[2016]20号),决定将现行对小微企业免征的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       这18项扩大免征范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农业部门的国内植物检疫费、新兽药审批费、《进口兽药许可证》审批费、《兽药典》《兽药规范》和兽药专业标准收载品种生产审批费、已生产兽药品种注册登记费、拖拉机号牌(含号牌架、固定封装置)费、拖拉机行驶证费、拖拉机登记证费、拖拉机驾驶证费、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渔业船舶登记(含变更登记)费、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费、标准物质定级证书费、国内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证书费、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计量考评员证书费、计量授权考核费和林业部门的林权勘测费。       财政部表示,扩大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各级财政、价格部门要加强对落实本通知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免征相关收费项目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