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 《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迎来新机遇

27.12.2016  12:02

  记者12月22日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建立以资金整合使用为重点的财政支持新方式,突出农产品加工业的主导地位,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到2020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产城融合更加协调的新格局基本形成,农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活力显著增强。

  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也被称作是“六次产业”。《意见》提出,要发展多类型农村产业融合方式,拓展农业多种功能。要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快以食品工业为主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引导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延伸农业产业链,实施都市生态农业发展工程,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在中原城市群城市建设1小时都市生态农业圈,重点发展会展农业、创意农业、设施农业等高效农业。重点支持郑州、洛阳等规划布局一批都市生态农业园区,启动建设融生产、生活、生态于一体的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区试点,到2020年,省级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区达30个以上。

  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是产业融合的重要载体,《意见》表示要进行培育完善,充分发挥其支撑引领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承担政府涉农项目,落实政府涉农项目资金直接投向农民合作社、形成资产转交合作社成员持有和管护政策。支持龙头企业为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建立工商资本租赁农户承包土地上限控制、资格审查审核、分级备案制度。建立土地流转、订单农业等风险保障金制度,并探索与农业保险、担保相结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同时,要培育多元社会化服务组织,重点发展全要素、全过程、全产业链和现代农业集团化服务企业,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推动供销合作社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对接,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培育大型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集团。

  《意见》明确,要强化公共服务,加强农村产业融合多维支持。以县(市)区为基础,搭建农村综合性信息化服务平台,提供惠农政策、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农业物联网、价格信息、公共营销、金融保险等服务。实施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行动计划和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为农业尤其是从事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担保服务。对依法合规经营、业务规模较大、风险防控能力较强的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实行财政奖励和风险补偿。

  在农村用地方面,《意见》明确提出,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连片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高标准农田、生态公益林等,允许在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等前提下,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适度开展观光和休闲度假旅游、加工流通等经营活动,落实休闲农业用地政策。

  此外,为积极探索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我省将从粮食和特色农业优势区域中,选择若干个二、三产业发展基础较好的省辖市、县(市)区,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

   意见》提出

  1小时

  ●在中原城市群城市建设1小时都市生态农业圈

  30个以上

  ●到2020年,省级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区达30个以上

  ●支持龙头企业为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

  ●允许在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等前提下,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适度开展观光和休闲度假旅游、加工流通等经营活动

  ●选择若干个二、三产业发展基础较好的省辖市、县(市)区,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 (记者 陈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