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食堂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教育局的委托,就偃师市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食堂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 偃师市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食堂设施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 ZZMC-2015-02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招标内容: 7所学校食堂设施采购(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供货周期: 30日历天
2.3质量要求: 合格及以上
2.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企业,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招标主要产品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省外企业在本省内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点(售后服务网点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经营范围和本投标产品相关);
3.4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来类似3项以上企业业绩(类似业绩指食堂厨房设备项目,企业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企业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2月12日— 2015年2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西路30号凯瑞君临商务1909室。)
4.3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份 (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报名时需携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3项以上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食堂厨房设备项目);
(4)《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省外投标单位在本省内具有的维修保养服务网络机构的证明函(须加盖双方公章),维修机构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经营范围和本投标产品相关,并提供维修机构的《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
(6)产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注:(1)报名时查看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2)投标单位满足以上报名条件后即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偃师市财政局十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6.2开标地点: 偃师市财政局十楼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偃师市教育局
联系人: 武治军
联系电话: 0379- 67719267
代理机构: 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百先生
电 话: 18618196665
传 真: 0379-63583855
地址: 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西路30号凯瑞君临商务1909室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 年 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