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证明盘点:怎么证实你妈是你妈
来来来,正哥哥请你解答一道证明题:“你怎么证明你妈是你妈?”什么?你觉得正哥哥在逗你?正哥哥严肃地告诉你,这不是《大话西游》里的台词,而是正哥哥的朋友最近的亲身遭遇!想听故事吗?正哥哥讲给你听。
奇葩遭遇:“怎么证明我妈是我妈!”
事情是这样的:正哥哥的朋友陈先生一家三口准备出境旅游,需要明确一位亲人为紧急联络人,于是他想到了自己的母亲。可问题来了:他需要提供他母亲是他母亲的书面证明。
可是,陈先生在北京的户口簿,只显示自己和老婆孩子的信息,而父母在江西老家的户口簿,早就没有了陈先生的信息。在陈先生为此感到头大时,有人指了一条道: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可以开这个证明。
先不说派出所能不能顺利开出这个证明,光想到为这个证明要跑上近千公里,陈先生就头疼恼火:“证明我妈是我妈,怎么就这么不容易?”而更令陈先生窝火的是,这一难题的解决,最终得益于向旅行社交了60元钱,就不需要再去证明他妈就是他妈了。
据正哥哥了解,这样的奇葩“证明”不在少数。很多人在办事过程中遇到过类似令人啼笑皆非的证明:要证明你爸是你爸,要证明你没犯过罪,要证明你没结过婚,要证明你没有要过孩子,要证明你没买过房……这样那样的证明,有的听起来莫名其妙,办起来更让人东奔西跑还摸不着头脑……
怎么解决:打破信息壁垒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
正哥哥也很疑惑,办个简单的事儿,咋需要这么多证明?有这个必要吗?近日,人民日报在《关注改革“最后一公里”·聚焦社区治理》的报道中一针见血:证明过多过滥,除了审批事项太多外,还因为原本应由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相互核实,但同级职能部门之间却互相推诿。
说白了,就是要审批的事项很多,可谁也不愿担责。正哥哥办事就曾遇到过“部门A说需要部门B的证明,而部门B说没有部门A的证明我用什么来证明”,就像是你要给我蛋,才能孵出鸡,而我说你要给我鸡,才能生下蛋。这样的僵局,往往托人能打破。
更奇葩的是,当我们去问工作人员为什么要这个证明,得到回答往往是“就是这么规定的”,一句话呛得你无语凝噎。
当然喽,正哥哥也是个通情达理的人,当然知道一些必要的证明是应该的,但花点钱、找找人就行,或者在没有知情权的社区盖个章也行,这总说不过去了吧!因此,各级政府部门有必要结合简政放权的时代要求,与时俱进地对需要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事项进行梳理,能免的就免、能简的就简,从源头上减少对证明的需求。
如今,信息化已为现代社会治理提供了可能和便利,真要下决心解决,并不是什么难事。正哥哥觉得,解决证明过多过滥问题,当务之急是需要打破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通过一定的规则和权限设置,让公民基本情况实现共享。这样,老百姓才不会再为各种证明四处跑腿,不需要解答“怎么证明我妈是我妈”这样的世界难题了。
盘点:那些让人哭笑不得的“奇葩证明”
单位录取新人,社区开具“人品证明”
小威毕业后找到一份银行押运的工作,公司要求他到社区开具一份“人格担保证明”,以保证小威在学习生活中作风优良,无劣迹行为。
做人流手术,需要证明“自愿的”
某社区的居民小王和爱人来到社区办公室,原因是爱人要流产,医院要求社区出具证明,说明小王的爱人是自愿流产。
开饭店办执照,社区担保“不扰民”
哈尔滨的孙女士兑下一家门面,准备开饭店,到工商局办营业执照时被告知须到社区开一张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的证明,同时证明饭店的经营不会对周围民众生活造成困扰。
摔伤申办保险的“非打架斗殴受伤”证明
某社区一位70多岁的老太太在自家卫生间摔倒受伤,保险公司要求老人到社区开一张“非打架斗殴受伤”证明才能进行赔偿。
去银行换残币的“非故意烧毁钱币”证明
宜昌的林师傅不小心把10块钱掉进了煤炉里,烧缺了个角。银行要求他找社区开一个非人为故意的证明,才予以兑换。
开出租,证明“3年内没有重大交通事故”
太原市的老李具备开出租车的资历与驾龄,但太原市客运办要求运营出租车必须要证明本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交通事故。
医保报销,证明“自己扭伤脚脖子”
居民因脚扭伤报销医药费,需要社区证明他在某年某月某日在小区某个路口自己扭伤了脚,造成骨折,否则医院不予报销。
【责任编辑:王利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