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6批次药品不合格的通告的通知

21.03.2017  12:40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6批次药品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第37号)转发你们,请立即停止涉事药品在我省的销售使用,并配合生产企业召回涉事药品。

2017年3月2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