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过期《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公告

17.04.2015  21:14

河南省海尔森药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未提出延续申请,且已过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现依法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 注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企业名单.doc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