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过期《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公告
17.04.2015 21:14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海尔森药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未提出延续申请,且已过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现依法予以注销。?xml:namespace>
特此公告。
附件: 注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企业名单.doc
2015年4月17日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7.04.2015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