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公告
					01.08.2016  22:05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总局2016年94号公告和省局(豫食药监药化监〔2016〕66号)通知的要求,我局对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自查整改报告的13家药品批发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鹤壁药材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存在较为严重的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行为,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决定依法收回鹤壁药材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监督。具体名单如下:?xml:namespace>
 
 
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企业名单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经营方式 | GSP证号 | 
| 1 | 鹤壁药材有限责任公司 | 批发 | A—HEN15—036 | 
| 2 | 河南新众康医药有限公司 | 批发 | A—HEN14—093 | 
| 3 | 洛阳本草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发 | A—HEN14—110 | 
2016年7月27日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1.08.2016  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