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收回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GMP证书的公告

24.01.2017  20:38

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规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现予以公告。

附件:河南省收回药品GMP证书目录

2017年1月23日


附件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药品GMP证书》目录

证书编号

企业名称

地址

认证范围

存在问题

证书收回日期

收回证书机关

HA20160071

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

商丘市民主东路43号

片剂、硬质胶囊剂、颗粒剂、丸剂(水丸、水蜜丸)、散剂、煎膏剂(膏滋)、合剂(口服液)(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1.未按《中国药典》规定的制法生产清热解毒片。

2.批生产记录和物料台账作假。

3.记录管理混乱。

4.厂区环境差。

5.车间维护不力。

2017年1月23日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