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银杏叶提取物原料及使用 其生产的保健食品抽样检验结果的通告

06.09.2015  13:12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银杏叶药品补充检验方法的公告》(2015年第66号)中的检验方法,组织对郑州保众堂中医食疗新技术有限公司使用银杏叶提取物原料生产的保健食品保众堂牌银根胶囊(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20050984)、河南羚锐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杏叶提取物原料生产的保健食品羚锐银杏保健茶(批准文号:卫食健字[1999]第0221号)及其银杏叶提取物原料进行了抽样检验,结果符合相关规定,并已按要求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特此通告。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