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6年第8号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19.12.2016 23:05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的《总局关于3批次肉及肉制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6年第8号),涉及我省经营的羊肉2批次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xml:namespace>
一、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
经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大学路分公司具有食品经营合法资质,能够提供该批次羊肉进货发票、供应商资质、供货协议和河北省沧州市青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合格证明,抽检批次羊肉共采购9.258k,已全部售出。按照有关规定,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线索移送郑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并对该公司给予没收违法所得627.70元,处以罚款11000元行政处罚。
二、郑州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经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调查,在郑州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抽检的羊肉,不是内蒙古科尔沁牛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而是河南厨丰食品有限公司供应、标示长葛市双众食业有限公司生产。经长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调查,有关证据不能证明该批羊肉为长葛市双众食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按照有关规定,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河南厨丰食品有限公司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线索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并依法对郑州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给予没收违法所得2251.2元,处以16000元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2016年12月19日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9.12.2016 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