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河南省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10.2015  14:38

为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河南省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5年10月30日前,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02房间,地址:郑州市金水路96号;邮编:450012,并在信封上注明“《河南省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字样。

  2. 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至:0371-63280239。

  3.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孙永强 电话:0371-63280309

附件: 《河南省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