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生产企业违规将被约谈

14.07.2015  11:29

  记者甄海霞

  昨日记者获悉,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规,制定了《药品生产企业约谈告诫制度》。强化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落实了药品生产企业首负责任,保证药品安全有效。

  此外,制度还明确了需要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约谈告诫的9种情况,如药品质量存在潜在安全隐患、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或群体不良事件、有违反药品生产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苗头等。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详细制定了约谈告诫程序。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根据整改时限对被约谈告诫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约谈告诫后仍未整改落实的企业,将深入生产现场检查核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