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修芳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
范修芳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
来源: 鹤壁日报
8月14日,市委书记范修芳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反腐倡廉建设重要论述精神和省委有关案件通报,研究 党风廉政 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领导唐远游、费银普、桂玉强、张俊成、李军、史全新、张然、李成宽、陈兆法、王英超等出席会议。
范修芳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忧党忧国的责任担当、反腐惩恶的顽强意志和重构政治生态的坚定信心,为我们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就进一步抓好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范修芳强调了六点意见。
第一,清醒认识形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保证。中央始终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明确要求。前不久召开的省委九届十次全会,对我省全面从严治党作出部署,强调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我们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鹤壁风清气正的好环境已经成为一张名片、得到方方面面肯定。但要清醒认识到,鹤壁不是真空,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定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站在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在党忧党、在党护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对形势的判断和工作要求上来,坚决克服犹豫观望心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营造心无旁骛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第二,强化落实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一个突出亮点,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键。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观念,按照市委出台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年实施方案》要求,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改革发展稳定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坚持教育从实、制度从细、监督从紧、惩处从严,经常抓、深入抓、持久抓,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既挂帅又出征,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定期召开反腐败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定期调查研究,直接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领导干部面对面诫勉谈话、直接协调督办重点案件、直接牵头组织开展本地本部门查处的重大案件的案例警示教育、直接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担负起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领导责任,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干好分内的事。各级纪委要强化监督责任,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围绕主业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要进一步加强同级监督,对此党内法规、省委文件包括市委“两个责任”意见规定得明明白白,各级党委、纪委必须义不容辞地担起来,定期开展廉政提醒,使大家紧绷廉洁从政这根弦;加大约谈力度,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有反映的,党委、纪委要严肃约谈;探索更多行之有效的方式,确保同级监督取得实效。
第三,突出工作重点。抓党风廉政建设,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必须坚持重点工作重点抓、一般工作统筹抓,突出抓好全局中最核心最关键的事项,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要坚持不懈改进作风。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绝不能抓抓停停,刮一阵风,一定要持之以恒抓下去,踏石留印、抓铁有痕。要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坚决抓、出重拳、持久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后续整改,忠实践行“ 三严三实 ”,纠正“四风”和树立新风并举,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加强监督检查,抓住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盯紧容易发生的突出问题,瞄准“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坚决防止“四风”反弹。要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和对党忠诚度的重要考验,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要坚持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的政治责任,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之中,有纪必执、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权威性,使广大党员敬畏纪律、遵守纪律。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惩腐败没有商量余地,高压严打一刻也不能放松。要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做到反腐败斗争无禁区、无特区、无盲区,既打“老虎”又拍“苍蝇”,有腐必惩、有贪必肃。要聚焦突出问题,重点查办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要坚持把廉政教育作为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注意运用重大腐败典型案例,不断丰富和创新内容、方法和载体,把教育触角延伸到工作与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层面,警钟长鸣、时时提醒,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
第四,健全完善制度。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破立并举。要以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不断建立和完善体制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导致腐败滋生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当前,特别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落实完善基层民主科学决策、矛盾调解化解、便民服务、党风政风监督检查等四项基础制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落实完善县级以上机关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干部选拔任用、反腐倡廉等四项基础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克服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改进干部选任、严格权力监督。特别要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坚决防止“带病提拔”。落实完善各级党组织和县级机关规范权力运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问责等两项机制,强化制度的规范和约束,确保各项制度不会被当作稻草人、橡皮泥。落实完善市县党委巡察制度,按照市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巡察工作办法(暂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巡察重点,注重方式方法,扎扎实实推进,充分发挥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抓好重点改革任务,按照中央、省委要求和市委部署,突出“一跟进、两聚焦”,坚持各项改革举措要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推动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简政放权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第五,不断传导压力。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任务十分艰巨,中央、省委采取一系列措施传导压力,但仍有少数人对此不以为然,认识上不清醒、思想上不重视,必须把压力层层传导下去。要通过责任目标加压,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要求,从市委常委会抓起,从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抓起,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责任链。要通过约谈提醒加压,健全完善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等制度,落实《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约谈的暂行办法》,了解情况,提出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通过述责述廉加压,继续开展县区和市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采取事前调研收集情况、现场质询随机提问、民主测评、综合运用述廉成果等措施,述出责任、述出压力。要通过监督检查加压,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盯紧“两个责任”、纪律规矩、党内政治生活、干部教育管理、选人用人、作风建设等重点事项,通过特定监督、明察暗访、集中检查、重点巡察等方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通过考核问责加压,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做到与党建考核、工作考核等有机结合;加强责任追究,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不力、出现重大问题、严重失职的,动真碰硬、严肃问责。
第六,加强支持保障。党委对纪委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程度,直接决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推进力度和实际成效。要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定期听取办案情况汇报,研究重要案件查办,只要纪委掌握案件线索的都坚决支持查办,只要核实违纪违法的都坚决严肃处理;严格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要求报本级党委的案件线索及处置情况按规定及时上报上级纪委。要关注纪检战线工作条件,健全纪检监察机关经费和装备设施保障制度,提供必要条件,创造更加宽松的工作环境。要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关注他们的成长,特别要注意保护那些党性强、敢于坚持原则的同志,替他们说话、给他们撑腰、为他们负责,做他们的坚强后盾,使他们放手大胆开展工作。
范修芳强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按照中央、省委要求和市委安排部署,扎实工作、狠抓落实,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加快建设生态活力幸福之城提供坚强保障,为打造“两个最优环境”、保持良好政治生态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