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英德公安局原副局长实名举报局长双双获刑
南都讯 记者张昊 谭林 通讯员洪会强 “英德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谢龙生犯玩忽职守罪等四项罪名,一审获刑16年,并处没收财产十万元。目前,该案正处于二审阶段。”近日,清远市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英德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谢龙生一案的最新进展情况。
2013年1月22日,清城区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谢龙生立案侦查,同年11月28日,经依法指定管辖,清远市检察院以谢龙生涉嫌玩忽职守、单位受贿、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依法向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2年8月27日上午,英德市民用爆破器材专卖有限公司(下称民爆公司)在装卸炸药和雷管的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10人死亡,2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51.2万元。此时的谢龙生,担任英德市公安局副局长,分管治安大队。
经法院一审审理查明,谢龙生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英德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在主管民用爆炸物品、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此外,谢龙生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纵容其分管的英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非法收受民爆公司给予的贿赂款,为其谋取利益,情节严重,同时,谢龙生个人还收受他人贿赂6 0万元。此外,谢龙生对其1703293.74元的财产、支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差额巨大。
今年5月26日,法院以谢龙生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单位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财产十万元。目前,该案正处于二审期间。
背景
官员内斗双双入狱
2012年9月,时任英德市公安局副局长的谢龙生和政委朱应忠网上实名发帖举报上司英德市公安局局长郑北泉,反映郑北泉充当一贩吸毒团伙的保护伞,并利用手中职权干扰民警办案。之后,谢龙生和郑北泉双双落马,去年12月19日,郑北泉因徇私枉法罪、受贿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