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2022年5号)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变化,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国务院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有关要求,经综合研判,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现通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划定高风险区
(一)银河办事处
1. 文苑小区19号楼1单元、23号楼2单元
2. 启航小区11号楼1单元
3. 领航小区18号楼1单元
4. 文苑小区鑫地公寓
(二)八岗办事处
1. 庙后行政村庙后自然村
2. 前吕行政村前吕自然村
(三)明港办事处
1. 德智嘉园4号楼2单元
2. 志洋路南侧、工业五街东侧、鹤首北路北侧、双鹤一街西侧合围区域
(四)龙王办事处
1. 龙安社区5号院5号楼
2. 龙祥社区3号院6号楼1单元、5号院2号楼1单元
(五)岗李乡
老庄师村
(六)龙港办事处
1. 雅乐华庭小区1号楼、2号楼
2. 伊家村三组
3. 单家村一组
(七)八千办事处
路庄村163号、249号、251号、285号、286号、287号、310号
(八)新港办事处
1. 航南新城A区、B区、C区
2. 五号、六号、十五号安置区
3. 长安路31-1
4. 金港大道20号、142号、289号、413号
5. 展翔路52号
6. 迎宾大道9号
7. 梅河路4号
8. 老S102豫园饭店
高风险区实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二、以下区域降为低风险区
(一)明港办事处
1. 德智嘉园
2. 德慧嘉园
3. 明港镇区
(二)清河办事处
石家村
低风险区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三、其他风险区保持不变
风险区调整不等于放松管理,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后续疫情形势变化,科学精准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并实时进行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居民继续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养成科学戴口罩 、勤洗手、少聚集、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强防线。
对广大居民出行和生活带来的不便,希望大家理解、支持和配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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