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已婚男冒充富二代网上交友骗上百万 获刑11年

05.05.2016  10:03

  大河网讯(记者 宋向乐)5月4日,大河网记者从舞钢市人民法院获悉,当天,舞钢市法院对周某某涉嫌网上交友诈骗钱财一案进行宣判。以诈骗罪判处周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对被告人非法占有的受害人的款项69.77万元予以退赔。

  周某某,男,现年36岁,已婚,浙江杭州人。平时,周某某把自己伪装成“富二代”,经常开豪车出入高档酒店,并谎称家里有一千多亩田地,自己曾包揽部分修建机场的工程,目前承包山东某地填海工程。2012年11月的一天,周某某通过网上交友和时某女认识并发展为恋爱关系,交往期间周某某一直隐瞒其已婚的事实,并花言巧语哄骗时某女。

  在取得时某女的信任后,2014年4月份至9月份,周某某以还赌债、换车等理由向时某女借钱,时某女便向他人借款先后给周某某汇款87.17万元,周某某先后归还时某女17.4万元,剩余69.77万元至今未还。之后,时某女多次向周某某催债,周某某总是借口推辞。

  2014年10月份,周某某告知时某女在烟台办理贷款归还其欠款,时某女信以为真便驾驶奥迪轿车(价值356250元)来到烟台。两人见面后,时某女因家中有事要离开烟台。周某某以办事为由让时某女将车留下。后周某某在未经时某女同意的情况下将车抵押给刘某借款20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其已婚事实,利用她人对其信任借款69.77万元用于个人挥霍,以虚构办理贷款归还她人借款办事使用为由占有她人车辆,后未经她人同意将车辆抵押借款,被骗车辆价值35.625万元,总计价值105.39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判决后,被告人周某某当庭表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