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制度”给企业带来红利
上海 自贸区 8项海关监管创新制度落地郑州航空港 |
“自贸区制度”给企业带来红利 |
本报讯(记者栾姗)11月12日,记者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获悉,郑州海关推广复制的14项上海自贸区监管创新制度中,已有8项在实验区得到复制推广,富士康、天宇等入驻企业尽享海关监管制度创新带来的红利。
为构建内陆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促进开放型经济制度创新,实验区口岸局不断加强与郑州海关、综保区海关方面的对接,切实推进14项海关监管创新政策在实验区落实。9月30日,“批次进出集中申报”“保税展示交易”“区内自行运输”“加工贸易工单式核销”“境内外维修”5项监管创新制度推广复制;10月31日,“统一备案清单”“简化通关随附单证”“集中汇总纳税”3项监管创新制度推广复制。这些监管创新制度进一步简化实验区企业通关手续,加快通关速度、降低运营成本。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口岸局有关人士表示,将继续加强与各单位的对接沟通,做好区内外企业的协调,积极配合海关创新制度的实施,稳步推进“先进区后报关”“期货保税交割”“融资租赁”“内销选择性征税”“保税物流联网监管”和“智能化卡口验放监管制度”6项创新监管制度的复制推广,实现年内完成上海自贸区14项创新监管制度复制推广的目标。③10
八项海关监管创新制度解读
批次进出集中申报
【制度红利】改变传统逐票申报方式,改“一票一报”为“多票一报”,允许企业货物分批次进出,在规定期限内集中办理海关报关手续。
【推广解读】今年前10个月,富士康累计出口手机7207万部,如果要赶进度一次性清关,税款并不低。实行预检验和批次进出、集中申报的话,暂未清关的货物不用付税款,可提高企业的资金利用率。
保税展示交易
【制度红利】企业可以使用经海关备案的自有车辆或委托取得相关运输资质的境内运输企业车辆,在实验区内自行结转货物。
【推广解读】富士康是首家“自行运输”试点企业,运输路径从新郑综保区到郑州出口加工区。采用自行运输模式,可不再使用“海关监管”车辆,车辆可以节约半个小时的等候时间。
【制度红利】允许企业在向海关提供足额税款担保(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后,在区外或区内指定场所进行保税货物的展示及交易。
【推广解读】8月,郑州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E博馆”上线试运行,由于海关允许商品在保税状态下出区进入展示平台,并可在零售和事后集中申报纳税,其货物售价可比国内市场相同商品优惠20%至30%。
区内自行运输
【制度红利】实行海关联网监管、并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取消单耗管理核销模式,实行以每日工单数据为基础的核销模式。
【推广解读】电子工单代替传统加工贸易备案单耗进行核算,提高数据准确性,缩短了核销作业周期。富士康等智能手机制造企业实行工单式核销模式后,核销周期也从原先的半年缩短至2个月。
加工贸易工单式核销
境内外维修
【制度红利】企业开展高技术、高附加值、无污染的境内外维修业务,海关参照保税加工的监管模式,依托信息化管理系统实施管理。
【推广解读】按原有模式,苹果公司需将收集到的故障手机运至国外,再运回国内的代工企业进行维修。此举可实现苹果手机本地产、本地修,既节省了时间,又减少了维修成本。
统一备案清单
【制度红利】统一简化备案清单格式,申报要素统一规范为30项。
【推广解读】郑州综保区、出口加工区、河南保税物流中心之间的备案清单申报项目不同,企业报关时常常会带错资料,此举促进我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一体化运作,提高出境通关效率。
简化通关随附单证
【制度红利】对一线进出境备案清单以及二线不涉税的进出口报关单取消随附单证的要求。
【推广解读】如合同、提单、装箱清单等,企业在申报时可不向海关提交,海关审核时如需要再提交,大幅提升通关效率。
集中汇总纳税
【制度红利】企业在规定的纳税周期内,对已放行货物向海关自主集中缴付税款。
【推广解读】富士康等智能手机生产厂家可在一个月内对已放行的货物集中支付税款,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实现货物的高效通关。据测算,应税货物通关时间可节省70%。③6
供稿/
栾姗
制图/
单利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