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腐败需要全球合作——访国际刑警组织相关负责人
新华网法国里昂5月4日电(记者应强 尚栩 周飒昂)按照“天网”行动统一部署,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日前公布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加大全球追缉力度。
近日,总部位于法国里昂的国际刑警组织相关官员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就该组织职能以及与中国执法部门合作情况等作出解答,并表示希望与中国进一步加强反腐合作。
国际刑警组织特殊犯罪和分析局局长格伦·刘易斯对记者说,国际刑警组织拥有近百年的历史,其职能是让来自190个成员的执法部门更加有效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刘易斯说,国际刑警组织不具有执法权,执法还是各个主权国家的权利。国际刑警组织发布各种通报(俗称通缉令,共分七种,分别为红色、蓝色、绿色、黄色、黑色、橙色和紫色),其中最为著名的是红色通报,能够让各成员在出入境环节及时逮捕和羁押相关犯罪人员,并启动引渡程序,阻止犯罪人员跨国出行是红色通报的主要功能。
谈及国际刑警组织与中国执法部门的合作以及对于中国打击腐败的看法,刘易斯说,中国是国际刑警组织非常重要的成员,国际刑警组织与中国有关部门在打击各种类型的犯罪上都有着深入的合作,比如非法商品、非法人口贩卖、经济和金融犯罪等。
刘易斯说,作为主权国家,中国根据法律打击腐败理所当然。对于国际刑警组织来说,如果一个人上了红色通报,那么他就变成一名国际逃犯,经过国际刑警组织的确认,可以通过成员之间的合作进行国际逃犯追捕。
国际刑警组织反腐败和金融犯罪局副局长詹姆斯·安德森也表示了相同的观点。他说,中国执法部门与国际刑警组织的合作很好,去年我们与中国国家中心局的同事们在金融犯罪和情报交换方面合作非常紧密,希望能与中国在反腐败领域进一步加强合作。
安德森认为,将腐败行为曝光非常重要,特别是公共政府部门的腐败,因为这不仅是每一个成员都面临的问题,而且腐败中含着洗钱、隐藏资产等经济犯罪,对公众利益造成损害。国际刑警组织和各国执法部门间也非常需要相互沟通,以便借鉴经验来了解犯罪分子所采用的最新手段等。
安德森说,国际刑警组织最初就是为了打击跨国犯罪行为和跨境追捕逃犯而建立的一个沟通平台,以便能将罪犯在全球范围内绳之以法。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这项任务变得更加重要,因为经济犯罪也在迈向全球化。
不过,安德森表示,在国际合作方面,除语言上的障碍外,法律框架的不同也是国际司法合作的困难之一。比如在贪官追逃和资产追讨方面,每个国家关于是否定罪的法律不同,各种法律在不同国家的适用情况也不一样,这对国际刑警组织来说也是一个挑战。
刘易斯认为,国际刑警组织过去在全球合作方面取得了不少成绩,建立这一平台就是为了汇总线索和各国的请求,并共同探讨未来的合作方向,让各个成员都能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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