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老人拿61年前股金证 信用社:值30或100元

14.11.2014  09:56

□记者陈海峰实习生刘梦珂

本报商丘讯虞城县李老家乡65岁的村民王世荣向大河报反映称,1953年,其父在虞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李老家分社(原虞城县信用社)入了4元钱的股份,给了两个“社员股金证”,现在其中一个已被他保存61年。60多年来,他仅仅领过一次数额为5角的分红。虞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李老家分社称,对于此事他们没有统一的解决办法。

11月11日,记者来到王世荣家中,王世荣拿出三个红色小本子,本子上分别印有“虞城县供销合作社社员证”和“虞城县信用社社员股金证”。

本来有两个股金证,每个都是入的2元的股,现在只能找到一个,之前的一个本子太老了,这个是1984年给换的新本。”王世荣说。

记者在“虞城县信用社社员股金证”上看到,上面显示入股时间1953年,金额2元,1984年3月20日换的本子,并于1984年获得股金分红5角。

据介绍,1953年,虞城县李老家人民公社信用合作社号召村民入股,称入股就是股东,可以给村民分红。当时,王世荣的父亲王万金卖了家里粮食后,拿出4元钱入了两份股,得到两个股金证。1984年,在换新股金证时,他们获得5角钱的分红,之后再也没有领到分红。前段时间,王世荣到虞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讨要说法,有人说给他2元钱,收回股金本,但被他拒绝了。

当日中午,记者来到虞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李老家分社,但营业厅大门紧闭,分社王主任在电话中说,他目前还不知道这件事,五几年的股金证应该比较少,这个应该属于个案,他们也没有统一的解决方案。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丘监管分局一郑姓副局长称,他们已经知道此事,正在了解情况。导致此情况的原因很多,具体如何兑付,怎样兑付,在没了解清楚前不便多说。

当日下午,王世荣给记者打来电话说:“李老家信用社工作人员给我联系,要给我兑付20元,给我10倍的补偿,我坚决不同意,我这个61年的老股东,到底该分多少钱呢?

虞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李老家分社王主任称,他们是给村民兑换20元,但是村民不同意。这些年,他们曾经也换过多次股金本,但该村民没有换。“这事没有规定,为了不亏他,可以给他30元或者100元。

(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