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新规明起实施:A股指数熔断机制落地
(原标题:一批新规明天起实施A股指数熔断机制落地)
2015年匆匆而去,2016年又马不停蹄地来到了。在新的一年里,一些影响人们重要的政策法规即将实施。如全面两孩政策放开、房贷利率下调、A股实施指数熔断机制、晚婚晚育假取消等。
全面两孩政策放开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修正案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草案中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也就是说,明年1月1日起,晚婚晚育夫妻将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法律修改后,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父母也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相关奖励。
房贷利率下调
2015年3月份以前,5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为6.15%,经过了3月、5月、6月、8月和10月的5次降息后,目前的房贷基准利率为4.9%,降幅达20%。据悉,各家银行的房贷政策大都为次年调,即银行利率调整后,次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利率,因此大部分“老房奴”的月供将从1月份开始调整。
根据最新的房贷利率,以购房者贷款100万元、期限20年为例,按照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购房者需要总共支出57万元的利息,月供6544元。如果按照5次降息前的基准利率6.15%计算,购房者总共需要支出74万元利息,月供7251元。5次降息后,购房者从2016年开始,月供将减少707元。
A股实施指数熔断机制
2016年1月1日起,A股将正式实施指数熔断机制。根据上交所、深交所、中金所此前发布的指数熔断机制相关规定,将有5%和7%两档熔断阀值、涨跌双向熔断。同一涨跌方向上再次达到或超过5%但尚未达到或超过7%时,不再触发指数熔断。除了尾盘,5%的指数熔断在一个交易日内可触发两次。
熔断机制对短期交易量、长期流动性的影响均不明显,实施指数熔断后,A股股指波动性将减小,股市长期波动率也将下降。
出2次车险保费上浮25%
车险改革将在2016年1月1日在全国执行,借此,各个保险机构均贴出友情提示:全国范围内保险公司将实行新的车辆保险费率政策,出险2次的保费上浮25%、3次的上浮50%、4次的上浮75%、5次的保费翻倍。
对于连续3年甚至5年都没有出险的车辆,车险优惠会更大,拿到5折甚至更低的费率都有可能,反之,车险费率就会大幅度提高。同时还可能将交通违章与车险费率挂钩。比如:闯红灯、乱停车等,都有可能影响续保价格。
居住证暂行条例公布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63号国务院令,公布《居住证暂行条例》,该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享有六项基本公共服务。一是义务教育;二是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三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四是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五是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六是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七项便利:一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二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三是机动车登记;四是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五是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六是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七是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已于2015年8月29日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将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提出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规定了地方政府对辖区大气环境质量负责、环境保护部对省级政府实行考核、未达标城市政府应当编制限期达标规划、上级环保部门对未完成任务的下级政府负责人实行约谈和区域限批等一系列制度措施,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转向以质量改善为核心提供了法律保障。
大股东减持限售令到期
今年股灾期间,证监会发布18号公告称,从2015年7月8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并称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2016年1月8日后,大股东和高管就可以减持股份了,禁止半年后的解禁在一定程度上会形成集中抛售的压力,这对股市影响重大,会极大地影响当时股市的运行。对此投资者要有清醒地认识,提前预防,避免损失。
第四阶段燃油消耗标准实施
现阶段最严苛的第四阶段燃油消耗标准即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按照国家要求,到2020年,车企燃油限值要从2015年的6.9L/百公里降至5.0L/百公里,年均降幅达6.2%左右。
第三方智库机构能源与交通创新中心近日发布的《2015中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发展年度报告》显示,要实现上述目标,在车型方面,单车限值较此前加严了20%,而目标值也对应降低了30%-40%,这意味着目前1/4新车车型若不进行技术升级将面临淘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规范实施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据介绍,该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社会保险服务相关机构提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是全国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的工作指南,具有专业性的引导和规范作用。
【责任编辑:王利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