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驾肇事被判拘役 释放次日庆祝又醉驾
记者 于洋
近日,一辆奔驰车与一辆别克车在江北追尾。民警赶到现场,发现奔驰男满身酒气。一测试,奔驰男涉嫌醉驾。更令民警震惊的是,该男子已是第4次因酒后开车被查。
追尾别克后,刻意躲民警
11月5日下午5点30分许,正是晚高峰时段,江北交巡警石马河大队接到报警称,鸿恩寺隧道里面发生车祸。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一辆奔驰车与一辆别克车追尾。
民警走到现场时,别克车驾驶员称,他被奔驰追尾。但事发后,奔驰司机一直在路边打电话,对事故很不关心。民警将奔驰男叫过来,但奔驰男刻意和民警保持距离,似有隐情。
民警走近他,闻到对方很大一股酒气。民警问他喝酒没有,男子否认。随即,民警将奔驰男带上流动警务车上测试酒精。两次测试结果显示,奔驰男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1mg/100ml和126 mg/100ml,已涉嫌醉酒驾驶。
除了醉驾,奔驰男还是无证驾驶
经查,奔驰男许某(化名),50岁。事发前,许某驾驶渝G76×××的奔驰小轿车,由红石路在大庆村立交左转。正准备驶往洪恩寺隧道方向时,因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他的奔驰车追尾前方曹某驾驶的别克轿车。
民警将许某的驾驶证输入系统一查,十分吃惊,许某已多次醉驾,驾驶证已被吊销。
民警查实,在此之前,许某从2012年5月6日至2014年1月6日的19个月时间内,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3次。其中,2次属于酒驾、1次属于醉驾。许某的驾驶证早已被依法吊销。 所以,这次醉驾,许某还多了一个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
曾因醉驾肇事被判拘役
这次出事前才被释放出来
石马河大队交巡警介绍,2013年10月24日,许某第二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江北区交巡警支队民警查获后,民警曾多次传唤许某到支队执法室接受行政处罚。但许某一直没有前来。
结果两个月后的2014年1月6日,许某第3次因醉酒(血液中酒精含量达230mg/100ml)驾车肇事被重庆市北部新区交巡警支队查获,许某这次因涉嫌危险驾驶犯罪被依法逮捕,并被法院判处拘役,2015年11月4日,许某才刑满释放。
结果,许某仍没有吸取教训。重获自由的许某心情舒畅,等不及回家,急于与朋友聚会。11月5日中午,许某邀约朋友到酒楼进行庆祝,大吃大喝,并喝了许多酒。事后被查时,许某自称只喝了2瓶啤酒1杯白酒。饭后,朋友叫他请代驾,许某却侥幸地说,大白天的,不会被警察抓到,相信自己不会那么倒霉。于是,许某便侥幸开车上路,没想到半途发生事故,第4次因为“酒精”被民警查获。
目前,许某因涉嫌无证驾驶及醉酒驾驶机动车已被拘留,并移交江北区交巡警支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许某将再次因为涉嫌“危险驾驶罪”而面临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