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男子肇事致人死亡逃逸 死者是同桌聚餐朋友

23.07.2015  13:50


2015年07月19日22时10分,一辆机动车沿咸阳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旧津保道交口时,撞到行人封某身体,造成封某倒地受伤,肇事司机在发生事故后驾车逃逸。后经120鉴定,封某当场死亡。由于当天有雨,过往车辆和行人很少,警方在勘查事故现场时并没有找到目击证人,只发现了现场散落的部分车辆前保险杠碎片。

通过走访调查,警方了解到现场散落碎片所属车型为黑色丰田牌小客车。在调取事发当晚周边路段的监控录像时,警方有了一个惊人的发现,与死者封某同在一起聚餐的朋友很可能就是这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的制造者。

监控显示,死者封某晚餐后与朋友一起走出饭店,其他人各自开车离开,封某在咸阳路路边停留(可能是在等出租车)直至被撞身亡。而在这段时间里,只有从饭店停车场内驶出的这一辆黑色丰田牌小客车从此经过,且经走访饭店内部员工,警方了解到封某一行人为当晚最后一批顾客,因此分析肇事车辆很有可能就是封某当晚一起吃饭的朋友所开的车。据此,警方对当晚和封某一起聚餐的人员进行了调查,最终确定肇事司机为与封某同桌聚会的王某某,并于7月21日将其抓获,同时将黑色丰田牌肇事车辆起获。经讯问,王某某对7.19肇事逃逸经过供认不讳。

据王某某交代,当晚聚餐后自己驾驶车辆离开时正下着大雨,行驶至咸阳路与旧津保道交口处,感觉车子撞到了什么东西,但他并没有下车查看而是直接开车离开了现场。被警方找到之后,他才知道被他撞到的竟然是当晚和他一起聚餐的朋友,这场悲剧的酿成令他追悔莫及。目前此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