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安全监管局组织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治理百日攻坚行动

20.01.2015  19:55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安全监管局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郑安全监管管〔2015〕7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

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治理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一规定、四办法”的要求,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开展全面的大检查、大排查活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减少职业病危害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此次攻坚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行业和领域,开展以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立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职业卫生培训情况;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情况、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评价及结果报告和公布情况、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职业卫生“三同时”落实情况、职业病危害公告栏、警示标识等设置情况、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维护保养情况、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职业卫生档案资料建立健全情况、职业卫生应急救援设施配备、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情况等10个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对象进行攻坚行动,重点要对石英砂加工、木质家具制造、皮革加工、IT制造、耐火材料、磨料磨具、石材加工、水泥生产、陶瓷制造、化工和机械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实施攻坚,对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问题进行重点攻坚。

此次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分四个阶段:

一是动员部署阶段(1月13日至1月16日)。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对攻坚行动迅速作出安排部署。要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动员会议,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攻坚方案于2015年1月20日前报职业健康处。

二是全面排查阶段(1月17日至2月15日)。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方案,对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重点行业、领域、关键环节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摸检查,真正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工作台帐,并督促用人单位尽快整改到位。

三是综合整治阶段(2月16日至3月25日)。各级各部门要要对照工作台帐,对排查阶段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综合整治整改,逐项销号落实。

四是总结深化阶段(3月26日至3月31日)。各级各部门要对攻坚行动全面进行验收,巩固行动成果。同时,认真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总结经验教训。3月31日前,各单位将攻坚行动总结报告及附件报市安全监管局职业健康处。

同时,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攻坚方案,成立攻坚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二是强化宣传教育。要把提高全民职业病防治意识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始终贯穿于攻坚行动的全过程。充分利用各种时机、采用多种方式方法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和法律法规。三是扎实排查整治。要以对职业病危害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分级属地的原则,对隐患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的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全部建立台账、列出清单,按照“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即知即改”的原则,逐一整改落实。四是加大执法力度。要突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重点行业领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用人单位,从严从快从重处罚,绝不姑息;对拒不整改的,要采取强制措施,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五是加强督促检查。市安全监管局将采取“四不两直”的督查检查方式,全程跟踪督促检查,确保攻坚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郑州市安全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