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将补充耕地和空闲土地处置纳入政府工作责任目标
06.03.2017 11:04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近日,洛阳市政府印发《关于下达2017年度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责任目标的通知》,明确将全市补充耕地项目建设和城镇空闲土地处置任务纳入政府责任目标进行管理。
目标要求,2017年,偃师市、孟津县、新安县、吉利区等10个县(市、区)补充耕地任务量为40300亩。5月10日前,完成补充耕地项目立项、规划设计申报、审批,9月10日前完成总任务量50%的实施、验收、入库备案工作,年底前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偃师市、孟津县、新安县、伊川县、涧西区、西工区、洛龙区等18个县(市、区)城镇空闲土地处置任务量为14230亩。对空闲土地在8000亩以上的,除国家、省重点项目、基础设施、民生项目外,今年年底前原则上不考虑新增用地计划。3月底前,完成空闲土地处置方案的制定、台账的建立,7月底前完成处置任务量的50%,年底前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通过目标责任落实,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效解决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占优补优”,积极稳妥处置消化空闲土地,促进城镇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科学发展,推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06.03.2017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