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2017郑州中招政策发布 考试时间+五大变化
今日(19日),2017年郑州市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新闻通气会召开,大河客户端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郑州中招6月25日开考,学业成绩总分为700分。其中,体育考试成绩7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30分。
大河客户端记者注意到,与2016年相比,2017年郑州中招呈现出五大变化。
●五大变化●
●变化一:郑州市区第一批次两个志愿必须填满
进行中招志愿填报时,考生可以选择填报其中的一批或几批学校志愿。面向郑州市区招生的第一批次设置两个学校志愿,考生选择时需要两个志愿都进行填报,且两个志愿不能为同一所学校。
●变化二:省提前批新增校园足球实验班
今年,省提前批次为面向全省招生的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校园足球实验班和民办普通高中。其中,校园足球实验班是“新面孔”。
●变化三:郑州市区第一批次录取学校新增1所
与去年相比,今年面向郑州市区第一批次录取的学校增加1所,系郑州七十四中。加上之前的河南省实验中学、郑州一中、郑州二中、郑州四中、郑州五中、郑州回中、郑州七中、郑州九中、郑州十一中、郑州十二中、郑州十六中、郑州十九中、郑州四十七中、郑州外国语学校、郑州101中学、郑州106中学、郑州中学、郑州市实验高中、郑州龙湖一中、郑东新区外国语中学,今年面向郑州市区第一批次录取学校共有21所。
●变化四:接收分配生学校新增1所
今年,接收分配生的学校为:河南省实验中学、郑州一中、郑州二中、郑州四中、郑州五中、郑州回中、郑州七中、郑州九中、郑州十一中、郑州十二中、郑州十六中、郑州十九中、郑州四十七中、郑州外国语学校、郑州101中学、郑州中学、郑州市实验高中、郑州龙湖一中、郑州七十四中。和去年相比,郑州七十四中系新增加学校。
●变化五:民办普通高中跨省辖市招生,不得录取低于生源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学生
2017年,继续安排民办普通高中跨省辖市招生计划(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20%),统一安排在面向全省录取批次。
按照学校自愿的原则,民办普通高中可向郑州市教育局提出跨省辖市招生申请,郑州市教育局提出初审意见,报送省教育厅核准。省教育厅将根据2016年录取情况对民办普通高中跨省辖市招生计划进行核定,并在中招报名前通过省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跨省辖市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
郑州市中招办要求,民办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内容进行招生宣传,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录取低于生源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以承诺给予学生高额奖、助学金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抢夺生源。如跨省辖市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可转为面向郑州市区的招生计划。
●招考细则●
●郑州市区公办高中今年计划招生352个班
今年,郑州市区在籍初中毕业生5.44万人,比去年增加0.1万人。
2017年,郑州市区公办普通高中共计划招生352个班,比去年增加4个班。具体来说,今年统招生计划招生332个班,民族班14个,宏志班6个。统招生中含特长生。
2017年,郑州市区民办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90个班,比去年增加7个班。
郑州市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计划招生1990人,比去年减少670人。
●不同考生报名方式不同
郑州市区初中学校在籍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采集考生报名信息、填报志愿学校。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为5月31日8:00——6月3日23:59。6月3日24:00之后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将自动关闭。
具有郑州市区常住户口(金水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航空港区户口),在郑州市区以外学校借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原就读初中学校及其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回郑报考的证明。现场报名时间为6月1日—6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现场报名地点在郑州市第五中学(管城区南关街3号)。
●志愿分六个批次
今年,郑州市区中招普通高中志愿设置共分六个批次。其中省提前批次三个,分别为省提前第一批次、省提前第二批次、省提前第三批次;面向郑州市区批次三个,分别为郑州市区第一批次、郑州市区第二批次和郑州市区第三批次。
省提前批次为面向全省招生的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校园足球实验班和民办普通高中。
面向全省招生的三个批次为: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设置一个学校志愿;第二批次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校园足球实验班设置一个学校志愿;第三批次安排有跨省辖市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设置一个学校志愿。
面向郑州市区招生的三个批次为:第一批次设置两个学校志愿;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各设置一个学校志愿。
●不同考生志愿填报规则不同
按照规定,考生在学业考试之前填报志愿。考生可以选择填报其中的一批或几批学校志愿。所有考生均可根据考生意愿选报省提前三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限报一个志愿。
需要注意的是,面向郑州市区招生学校的志愿填报规则须看清:
(1)具有郑州市区常住户口的考生,可以填报三个批次录取学校志愿,分别为第一批次录取学校志愿、第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和第三批次录取学校志愿。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且在郑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含1年),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在学籍注册学校连续就读3年,初中阶段综合素质总评为合格等次以上的考生,可以填报三个批次录取学校志愿,分别为第一批次录取学校志愿、第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和第三批次录取学校志愿。
(3)在市区学校就读并注册学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对象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填报两个批次录取学校志愿,即第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第三批次录取学校志愿;如果有艺术特长,可以填报郑州106中学。
(4)报考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学校、第二批次学校的考生须在“是否同意调剂”一栏填写自己的意见。
●怎么录取看过来
面向全省招生录取按照录取批次依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具体执行河南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
面向郑州市区招生的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普通高中的录取办法为:
1.实行分学校划线、分学校公布、一次录取的办法。录取时根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班额控制标准一次性确定每个学校的录取分数线。达到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而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由郑州市中招办分配到招生缺额学校。一经分配,不再调录。
2.录取顺序按照志愿设置规则,依次进行。首先进行省提前批次的录取,已被省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以下各批次的划线录取。
第一批录取学校录取时按照第一、第二志愿的顺序录取,如达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则不考虑第二志愿学校;如达不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则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录取,录取时按照分数高低统一排序,择优录取。如达不到第一批次录取学校录取分数,再参加第二批次志愿学校录取。
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录取学校的录取顺序为:统录生、分配生。
具体来说——
第一批次录取的学校为:河南省实验中学、郑州一中、郑州二中、郑州四中、郑州五中、郑州回中、郑州七中、郑州九中、郑州十一中、郑州十二中、郑州十六中、郑州十九中、郑州四十七中、郑州外国语学校、郑州101中学、郑州106中学、郑州中学、郑州市实验高中、郑州龙湖一中、郑东新区外国语中学和郑州七十四中。
第二批次录取的学校为:郑州十中、郑州十四中、郑州十八中、郑州二十四中、郑州三十一中、郑州四十四中、郑州102中学、郑州107中学、郑州扶轮外国语学校、郑大一附中、郑大二附中、郑州轻院附中、郑州二十中、郑州二十九中、郑州三十六中、郑州五十三中和郑州市艺术工程学校(普高班)。
第三批次录取的学校为:民办普通高中。
●分配生
○接收分配生的学校有哪些?
接收分配生的学校为:河南省实验中学、郑州一中、郑州二中、郑州四中、郑州五中、郑州回中、郑州七中、郑州九中、郑州十一中、郑州十二中、郑州十六中、郑州十九中、郑州四十七中、郑州外国语学校、郑州101中学、郑州中学、郑州市实验高中、郑州龙湖一中、郑州七十四中。
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学校为市区所有初中学校。普通高中招收分配生的比例为学校招生计划的60%。
○分配生资格这样认定
具备分配生资格的学生为:
1.具有郑州市区常住户口,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在学籍注册学校就读,初中阶段综合素质总评为合格等次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且在郑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含1年),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在学籍注册学校连续就读3年,初中阶段综合素质总评为合格等次以上的考生。
各初中学校要在报名前,将本校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初中学校分配生数=(每所高中分配生指标总数/市区应届毕业生总数)×各初中学校在籍应届毕业生数。
○分配生怎么录取?
分配生的录取,按照各学校招生计划内招生总数的40%划定录取分数线,分数线以下考生按照录取学校的分配生计划数及学生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分配生的录取标准控制在考生所报第一批第一志愿学校统招录取线以下50分,并且不得低于市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
分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分,依据各初中学校的分配生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则同时被录取。如果个别初中学校的分配生名额没有完成,空缺的计划转录统录生。
需注意的是,分配生的录取只针对考生的第一志愿学校有效。
●国际班如对外语成绩有特殊要求,须提前向社会公布录取办法
国际班招生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中招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择优录取。国际班项目学校如对考生外语成绩有特殊要求,须提前向社会公布录取原则和办法。
●八所学校招收科技类特长生
科技类特长生的招生由学校按招生方案进行,郑州市中招办中学组审核,郑州市中招办审批。
招生科技类特长生的学校一共有8所。分别是:
郑州二中,10人;郑州四中,10人;郑州九中,10人;郑州11中,10人;郑州12中,10人;郑州31中,10人,郑州101中学,10人;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10人。
●两所学校招收天明班
郑州四中、郑州101中学从按计划招生录取的学生中选择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享受天明基金的资助。
●这些考生可享受加分照顾
按照有关规定,对以下情况予以照顾:
(一)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5〕78号)规定,烈士子女照顾20分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录取。
(二)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录取。
(三)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四)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优惠政策的通知》(豫政〔2008〕56号)精神,移民搬迁后5年内,移民考生在中招中照顾10分。
(五)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中时,学业成绩照顾5分录取,其中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学业成绩再照顾5分录取。
(六)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政联〔2011〕7号)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要求执行。驻豫武警部队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
(七)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要求执行。
(八)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九)体育尖子(全国比赛单项前8名,集体前5名主力队员;全省比赛单项前6名,集体前3名主力队员;郑州市比赛单项前4名,集体前2名主力队员,并持有郑州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证明;报考足球项目的可持由毕业学校体育教师或足球知名专家推荐信,并通过专业初试、复试的学生),报考具有体育传统项目、校园足球特色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享受学校录取分数线下调25%的政策。
(十)考生中的残疾学生,只要能坚持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符合录取条件的,志愿学校要一视同仁,予以录取。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奖励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分录取条件,只取其中降分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累计降分。以上各类照顾不累计计算,以照顾幅度最高的一项为准。
所有照顾对象经郑州市中招办核定后,其名单将在郑州市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任何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考试
郑州市中招办明确,除全省统一招生考试外,任何学校不得提前单独组织招生考试;除经省教育厅批准的普通高中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校园足球实验班和安排有跨省辖市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外,任何学校不得跨省辖市面向全省招生或面向市内九区以外的县区招生。
同时,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要严格按照郑州市教育局的规定控制班额。
●温馨提醒
1,南开中学今年起取消在郑州的招生计划。
2,未参加中招考试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3,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省内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4,凡被省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郑州市区招生录取。
●六部中招热线电话开通,等您咨询
中招热线电话:86588050,86588051,86588052 86588053,86588056,63816669
中招投诉电话:86101870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责任编辑:宋月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