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河南考核空气质量 PM2.5不合格将一票否决

10.10.2014  11:15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 空气质量不合格将被“一票否决

  制图/单莉伟

  本报讯(记者 徐东坡 郭海方)10月9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我省出台了《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实施“一票否决”。

  该办法是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实施《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情况的年度考核和终期考核。考核指标包括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下降比例作为考核指标,其中PM2.5从2015年起实施考核。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包括产业结构调整、煤炭控制管理等10项指标。

  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地方,实施“一票否决”,由环保部门会同组织、监察等部门约谈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暂停该地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除外的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对终期考核不合格的地方,不仅要暂停该地除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外所有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还会加大问责力度,必要时由省政府领导约谈该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